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发布通知称,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实施新一轮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对全省农牧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4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所需补贴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据了解,青海省新一轮的家电下乡补贴对象为有农牧业户籍且购买以上4类产品的人员。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但不超过**高补贴定额标准,每类家电下乡产品的**高补贴定额分为:彩电455元、冰箱 (含冰柜)325元、洗衣机260元、太阳能热水器520元、储水式热水器195元、燃气热水器325元。
另据了解,购买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超过2台(件)。补贴资金由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先行垫付,销售商于每月20日到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集中申报结算。(记者李燕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