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光伏“双反”局面愈演愈烈,中国政府也随即展开“营救”,对此,企业不应盲目乐观。
国务院在上周五出台六项措施支持光伏行业发展,其**后一项明确,“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抑制产能盲目扩张”。据记者了解,自去年底以来的“保大弃小”策略仍然会延续。
产能过剩之殇
彭博新能源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全球晶硅组件产能60.3GW,其中来自中国的产能就高达40GW,占全球的2/3。而当年,全球光伏的装机容量仅有30.5GW.
国内巨大产能背后,是各地林立的小企业。据ENFSolar统计,中国光伏市场在2011年涌入过多新兴生产商,仅光伏行业生产链的重要环节硅棒、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生产商数就由807家激增至901家。
由于国内消化能力有限,光伏行业原料和产品“两头在外”的格局使得众多中小企业在欧盟重税面前难有翻身机会。
孙老板是河北保定一家中型光伏企业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中国出口欧盟的电池板组件价格大致是0.6欧元/瓦,即便和欧盟达成价格承诺,预计也要弥补至少30%的倾销幅度,而补上价差相当于变成0.8欧元/瓦。
“这对于我们这些小企业来说是难以承受的,而且我们的主要销售对象就是欧盟。”他说,很多他所了解的光伏企业都已陷入停产和半停产的状态。行业未来可能会更加艰难,现在很多企业都因为竞争而亏本。
孙老板说,市场已到了洗牌的阶段,缺乏品牌和销售渠道的企业将**先受到冲击,不排除部分企业破产的可能。
据iFinD4月统计,58家披露年报的太阳能概念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已达到3251亿元,此前两个年度分别为3046亿元和2550亿元。这意味着,**近3年间,这58家企业的负债激增了701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3.7%。
“保大弃小”重提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早在去年年底,商务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和36家银行机构代表在河北保定召开秘密会议,讨论中国光伏产业未来发展方向。会上,各部委人士基本达成一致,对光伏企业“保大弃小”,增强竞争力。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尽管光伏产业发展是光明的,但并不是任何企业前景都是光明的”。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将推进光伏产业兼并重组和优化升级,去年9月,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指出,未来国家将支持重点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并严格制造业市场准入门槛。
事实上,在各地光伏小企业面临破产危机时,大型光伏企业如阿特斯太阳能、天合光能、英利绿色能源在欧盟初裁前相继发布今年首季财报,3家企业亏损面均有收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阿特斯一季度实现净营收2.64亿美元,毛利润升至9.7%;天合光能一季度净营收2.602亿美元,净亏损6370万美元,上季度净亏损8720万美元;英利绿色能源净营收4.314亿美元,净亏损6.12亿元人民币,上季度净亏损12.49亿元人民币。
在国务院新近提出的“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抑制产能盲目扩张”指示下,孙老板认为,今年或将成为大小光伏企业未来命运的分水岭,大企业在危机到来时候抗压能力也的确好过小企业。
兼并之困待解
除了鼓励兼并重组,提高准入门槛也是抑制光伏产能盲目扩张的一大措施。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在4月时曾透露,在新政制定中,可能涉及太阳能产业的准入和产业政策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也确认多个部门正在制定扶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
据记者了解,未来光伏行业准入条件将从技术研发、生产规模和环保水平等多角度提出一系列量化数字,作为引导未来光伏行业良性发展的硬性指标。
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将受到银行贷款、土地审批和环评等多个方面的政策严控,但在实际兼并重组过程中有一些难关需要逾越。
面对出口困境,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分会秘书长孙广彬表示,出台光伏行业强制认证和检测制度,是提高企业技术质量的有力保障,也将为中国光伏产品援外、出口做足准备,有助于在减少出口企业数量的同时提高企业准入门槛。
但实际情况却要复杂很多,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高宏玲就曾表示,当前很多大企业对于兼并重组一些规模小、技术含量低、质保服务差的电池组件和电池片生产企业的态度并不积极,所以兼并重组的行为应该让市场进行选择。
而这恰恰是障碍所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向记者表示,“保大弃小”是必须的选择,但在大企业都还自顾不暇时,兼并小企业无从谈起。他说,光伏产业曾经是很多地方扶持的经济支柱,牵扯到兼并重组就会有利益纠葛,而地方政府也会成为阻力。
在林伯强看来,即使在光伏企业整合过程中出现国有化的情况,政府也要尽快脱身。因为太阳能设备制造行业是竞争性的,政府不应介入。
国务院鼓励光伏发展六项措施
一、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促进合理布局,重点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二、电网企业要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投产,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三、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电价,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四、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措施缓解光伏制造企业融资困难
五、支持关键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光伏产业标准和规范建设
六、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抑制产能盲目扩张 (胡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