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应以标准养生28d 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70.7mm 的立方体。试件6 件为1 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随机制取,不得挑选。
2、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 组。
3、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制取1 组。
4、拱圈砂浆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生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
二、水泥砂浆强度的合格标准
1、同强度等级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2、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3、实测项目中,水泥砂浆强度等级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和《砖石工程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用70.7mm× 70.7mm×70.7mm试件,经20C±3C及湿度60%~80%条件下养护28天的6块试件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来确定。砂浆分M20、M15、 M10、M7.5、M5、M2.5共6个等级。拌和的砂浆应达到设计要求的种类和强度等级,满足规定的稠度、保水性能良好和拌合均匀等要求。受震动和层高超过6M以上的墙、柱所用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2.5。处于严寒地区及地面以下潮湿环境的砌体砂浆强度等级一般提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