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网站5月17日发布公告,自2013年5月15日起对中国不锈钢管征收19.15%的反倾销税(包括BAOFENGSTEELGROUPCO.,LTD公司在内),为期5年。这一决定对原本就受到内忧外患压力的钢管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欧盟不断出台措施直接影响我国出口不锈钢管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或者出口企业被迫接受价格承诺或出口限量等,甚至无力与欧盟同类产品竞争。同时,企业产品线转向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急剧增多,企业间竞争加剧,利润更加微薄。
为应对不锈钢管反倾销税带来的不利影响,浙江丽水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
改进贸易方式。及时关注新出台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反倾销信息,并通过未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第三国实施转口贸易,规避惩罚性关税,降低货款回收的不确定性。对本币严重贬值的国家(如伊朗),可采用多种结算方式,避免应收货款的损失。
调整出口重心。积极开拓欧盟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市场,特别是一些新兴国家,积极参加各种境外展销会和考察活动,开拓新的国际市场。
推动产业升级。加大对传统产品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通过提高高端产品的占比以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议不锈钢管反倾销税行业协会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帮助企业把握出口形势,调整经营策略,避免低价竞销,减少内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