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参加第二期《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木材物种解读培训班时了解到,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伯利兹黄檀、交趾黄檀、卢氏黑黄檀这五个材种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并且从2013年6月12日,需要均须有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再出口证明书,方可进行贸易。
在此政策背景下,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张月处长表示,国内木材商们应该谨慎开展谨慎开展檀香紫檀、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和伯利兹黄檀进口业务。作为**的原产国,印度对檀香紫檀的出口管控非常严格,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商业性出口。中、南美洲的分布国严格控制微凹黄檀、中美洲黄檀和伯利兹黄檀的采伐和出口。在取得国家濒管办核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之前,务必不要从境外发货,防止产生退运、查扣或没收等不利情况。
另外,他也透露说,目前泰国、越南、柬埔寨和老挝等四个交趾黄檀产材国已命令禁止采伐和出口野生来源的交趾黄檀,因此木材商尽量不要在境外收购和进口野生来源的交趾黄檀。业内人士分析,在政策具体实施后,红木供应量势必减少,不排除一些投资者会选择购买红木家具来实现保值增值,甚至大批购买名贵木材。因此供不应求的局面或更为突出,而红木家具无可代替的投资属性也会影响到整个家居行业的投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