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木材进出口商分会会长陶以明、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李勰处长、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主任高雅、金杜律师事务所肖谨律师组成的中国木材贸易代表团于2013年5月5日-5月12日赴加拿大访问。代表团出访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和了解加拿大木材资源与贸易政策,并就加拿大现行的原木出口限制措施与加拿大政府部门交换意见。
在不到一周的工作时间内,代表团先后奔赴加拿大温哥华、维多利亚、渥太华、多伦多等地,考察了加拿大木材出口企业,走访了加拿大联邦政府外交及国际贸易部、加拿大联邦政府自然资源部森林管理局、卑诗省工作、旅游及创新厅以及森林、土地及自然资源厅等政府部门及加拿大私有林场主协会等,并与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及两个加拿大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
代表团访加受到了加拿大有关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接待。加拿大联邦政府自然资源部森林管理局助理副部长汤姆·罗瑟尔、加拿大联邦政府外交及国际贸易部北亚司司长杜欣丽、加拿大森林局政策、经济和产业司司长格兰·梅森等政府高级官员,以及卑诗省工作、旅游及创新厅和森林、土地及资源厅等地方政府部门及加拿大私有林场主协会负责人都分别会见了代表团成员,并就中加木材贸易问题进行了专题会谈。会谈期间,陶以明会长向加方分别介绍了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和中国木材工业及木材市场等基本情况,特别强调了中加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性和发展机遇。同时,他代表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对加拿大政府现行的原木出口“过剩标准”和征收“代制造费”等限制措施对中加木材贸易的影响表示关注。
陶会长强调,加拿大拥有世界10%的森林,是世界上木材和木纸浆的**大生产国之一,就林木产品而言,加拿大已是中国林产品的第二大供应国,而中国则是全球第二大木材与木制品需求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中国正在大力倡导使用低碳节能材料的绿色建筑,中国对木制品的需求还将不断增长。加拿大市场情况稳定且供给充足,可以成为中国可靠的木材供应国,同时中国也为加拿大的木材生产及出口企业提供了一个快速增长的巨大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两国在木材与木制品的双边贸易上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但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及卑诗省政府对原产于卑诗省原木采取了一项限制出口的制度,即被称为“过剩标准”的国内加工要求。“过剩标准”要求所有卑诗省原木**必须以受限国内价格向卑诗省的原木加工商提出销售要约,卑诗省原木加工商无购买之后才能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此外,加拿大还对原木出口征收一笔代制造费,这就影响了出口商出口原木的动力,也对中加原木贸易产生了三大负面影响:**,增加了中加原木贸易成本,减少了中国消费者可获得的加拿大原木数量;第二,使得国际原木价格远高于加拿大国内原木价格;第三,在中国原木使用者和加拿大原木加工行业之间造成了不平等,也不符合WTO贸易规则。**近几年,由于加拿大原木限制政策,许多中国原木进口商转向新西兰、瑞典、澳大利亚、智利等国家,加拿大也失去了很大的中国木材市场份额。**后,陶会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调整木材贸易政策法规。加拿大政府及地方政府应尽快考虑取消或适当调整加拿大现行原木出口政策法规,为两国扩大木材贸易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建立中加木材贸易协调机制。由中加两国政府、行业协会、木材进出口贸易企业共同参与,定期对中加木材贸易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共同促进中加木材贸易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加强中加两国木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建议加拿大木业协会与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进出口商分会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两国木材贸易信息与技术交流,定期共同举办中加木材技术研讨会及贸易洽谈会,同时研究建立中加木材进出口贸易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两国木材资源、市场价格、进出口贸易网上交易等。他希望加拿大负责林业、外交、商务等主管部门,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取消或调整现行原木限制措施,必要时可通过中加两国政府贸易磋商,开辟中加木材贸易绿色通道,增加对中国原木出口,促进中加木材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李勰处长、金杜律师事务所肖谨律师也在会谈中从商贸和世贸规则等角度发表了意见。加方有关政府官员,对中国木材贸易代表团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近期将对中国木材贸易代表团的意见和建议作深入研究,也愿意共同促进中加木材贸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