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土资源部储量司获悉,2012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达197.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8.5%。
2012年度全国有26个省(区、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超过1亿元,其中山西、内蒙古超过25亿元。补偿费征收入库额超过亿元的矿种为:石油、天然气、煤、铁、铜、铅、锌、钼、金、钾盐、水泥灰岩、矿泉水、建筑石材以及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
据介绍,2012年度,我国首次建立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直报制度,大部分省(区、市)的征收面和入库率均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