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作为我国外贸的传统商品,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国内外节能意识的不断提高,节能灯、LED灯等低能耗产品更是深受世界各国消费者的青睐。但是,在出口业务不断增长的同时,我国出口灯具因质量安全隐患被国外官方通报的事件也屡屡发生,对“中国制造”声誉造成不利的影响,企业急需加以关注。
2012年,仅欧盟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和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累计通报的我国产灯具的不合格案例就超过120起,占到机电产品被欧美通报总量的近三成,且绝大部分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电气安全隐患,灯具的质量安全已经引起发达国家的高度关注。
从通报的原因来看,设计缺陷成为出口灯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产品设计不佳导致的绝缘部件与带电部件之间缺少有效的防护、灯具所用电源线过细或缺少有效固定成为产品被责令召回的两大主因。而存在这些隐患表明此类产品在设计阶段就已不符合国际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从通报产品来看,近年来兴起的LED灯具逐渐成为不合格的主要商品之一,占到灯具被通报总量的四分之一,其比重已赶上装饰灯串等传统灯具。随着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发达国家对LED灯具的抽查力度可能进一步加大。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灯具虽未明确指出存在质量问题,但因违规使用UL安全认证标志也遭到通报。
出口灯具频遭国外通报,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少数企业盲目按照客户样品生产。部分国外客户对标准不熟悉,对产品成本、外观较关注,而忽视了质量安全问题,提供的样品导线过细等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现象屡有发生,而企业审核把关能力不足,为争取订单甚至盲目服从客户要求违规使用各类认证标志。
二是中小灯具企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由于出口产品需要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而部分中小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对国外标准和法规的搜集能力和解读能力有限,也缺少完善的自检自控体系,不少产品出口前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必要的型式试验和检测,存在极大的质量隐患。
三是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日趋严格。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和法规不断更新,如芬兰等国曾以不符合欧盟EN 60968等标准为由对我国出口的LED灯杯进行了通报。而欧洲部分**认证公司进行认证时则采用IEC 62560标准,导致认证合格的产品仍存在通报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产品认证时应从严把关,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认证标准,避免因小失大。
针对我国出口灯具频遭国外通报的现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一是要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并及时应对。要及时跟踪了解掌握灯具行业**新贸易措施和**新版的国际标准,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并严格按照输入国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注重产品的设计把关工作。签订外贸合同时不应盲目满足客户的要求,对于有设计缺陷的产品应与客户沟通修改,对产品上的标签标识也要进行必要的审核,从源头防范风险。三是传统灯具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要加强自检自控能力的建设。特别是对LED灯具等新兴产品,在不具备相应的检验把关能力前切勿盲目上马,产品在出口前也应严格按照IEC等国际标准进行型式试验,有效规避经济风险和信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