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对床上用品进行了质量比较试验,共抽检14个品牌,10个品牌的样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1.4%。
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是由沈阳市消协工作人员分别在沈阳市各大商场以消费者身份购买的,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了质量比较试验,测试项目包括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及使用说明等。
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 GB/T22844-2009《床单》标准,本次比较试验有9个样品色牢度不合格。不合格主要集中在耐酸汗渍、耐碱汗渍和耐干摩擦三项染色牢度指标上。其中标称“美纶家”牌床品3项色牢度指标均不合格,产品质量较差。
按照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有 5个样品使用说明不规范。产品的使用说明(标识标注)是产品的生产、经销者标注的包括产品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必要信息,也是对消费者的质量承诺,可以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正确使用。此外,还有4个样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没有注明执行标准,有的虽然标注了标准,但标准用错或不适用,有的样品洗涤说明符号不正确,起不到指示说明的作用。另有1个样品没有厂名厂址和商品品牌,属于三无产品。(记者王文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