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建成海上风电5GW,形成海上风电产业链。2015年后,中国海上风电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2020年中国海上风电将达到30GW。但实现这一目标仍面临重重困难,海上风电短期内难有起色。
风电是目前技术**成熟、**具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新能源,风电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地位不会改变。随着国家一系列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继出台,势必形成行业的优先和整合,未来中国风电行业发展空间依然广阔。
然而,2010年以来,风电产业面临着各种困难。风电投资企业既受到外部的多种因素影响,又受到内部多种困难的制约,除风电核准速度减慢等因素外,资金来源、资金成本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受全球经济复苏和中东等局部地区的持续动荡影响,风险防范成为金融产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中央货币政策也从适度宽松转为稳健,前后多次调整准备金率和上调了存贷款利率。这使投资企业贷款利率上浮,财务费用增加,据统计,自2011年7月末,五大发电集团的负债总体高达24823亿元,同比增长了17%,累计发生财务费用528亿,同比增加了33%。在这种情况下,风电发展速度受到了严重制约。从2010年起,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风电企业在保持增长的同时也面临多重巨大的压力:
市场方面:
1.市场政策收紧,风电投资、项目审批从严,开工项目减少,而风电整机制造企业迅速增加,僧多肉少,市场竞争加剧。
2.地方保护主义。以支持本省风电企业发展为借口,施加各种影响保护当地企业,同时又为地方利益不断要求外省风电设备供应商进行重复投资开发,造成国有资产分散及浪费,以致产能过剩。
3.关联交易。包括各大电力及各省能源公司、投资公司、部分上市公司大量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不断要求风电设备供应商认领采购,否则不予支持;同时大开发商又不断兼并、收购风电设备供应商形成内部关联交易,市场的公正公平得不到合理体现。
4.资源换市场。风电设备供应商不具备资源开发资质,无法满足开发商对资源对等换取条件等。
资金方面:
1.风电机组质保期不断延长。从开始的2年发展到现在的5年(甚至**长要求8年),风电场运营风险、成本从业主逐步向风电设备供应商转移,造成巨大企业资金压力。
2.企业三角债。部分企业在合同签订后项目执行时付款能力及信用较差,对风电设备供应商资金运转影响较大。
3.紧缩政策。目前银行采取紧缩政策,部分开发商在风电前期投入资金上较为困难,不断要求风电设备供应商采取融资、合资、设备入股等方式给予其支持,使企业自身投资风险加大等。
4.价格战。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降低成本成为风电投资企业的**,低价格采购策略不可避免的把成本压力传递到整机企业上,进而下传到零部件企业,导致整个产业链都拼命降低成本。产品价格下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但是价格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有一个安全边际,即质量成本的问题,与价格战相伴随的是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问题也就随之而来,这对风电产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体制问题:
央企在同民营及股份制企业的市场竞争中,从资金支持、营销手段、灵活反应等多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只有在确保机组的先进性、不断提高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上才能长期生存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1.从宏观政策层面(包括人财物等多方面),继续加强对东汽这样国内优秀的中央企业的帮助与扶持,以便保持企业健康发展,对于运行机组能够提供持续的产品服务。
2.制定政策限制地方保护主义,规范国内风电项目招标。
3.协调同五大电力及各省大公司的关系,进行央企强强联合多方位合作,共同长期稳定发展。
4.为保障风电技术不断进步,在风电技术发展和新产品研发上给予资金支持等。
5.加快电网建设速度,特别是加快跨省区送出线路的建设步伐,是解决大量限电的出路,也是符合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对清洁能源规划和国外风电发展规律的。
6.海上风电发展前景广阔,由于技术、试验、场地等各方面条件制约,国内装机困难重重。希望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并建立**试验基地或示范风场。
7.尽快落实机型的规范,防止各家厂商进行掩埋式竞争,即后出机型的风轮直径就可以比以前投入市场的机型略长,造成无序竞争,机组的销售寿命非常短,造成企业的巨大浪费。在机组额定功率一定的情况下,风轮直径不断加长,这样实际是对能源的极大浪费,需要国家层面要对技术开发提出指导意见,而不是让企业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