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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实施木材与木制品新规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3-03-19 15:02:06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检验检疫局获悉,本月起,欧盟第995/2010/EU号欧盟木材与木制品法规正式开始实施。有关部门提醒相关出口商,要尽早了解新规要求,做好应对准备。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检验检疫局获悉,本月起,欧盟第995/2010/EU号欧盟木材木制品法规正式开始实施。有关部门提醒相关出口商,要尽早了解新规要求,做好应对准备。

据了解,这项新规要求今后出口欧盟的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都必须获得FSC认证,即“森林认证”。“所有厂商须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新规意味着相关企业原料必须是从通过FSC森林供应认证的林场采购来的,而且企业本身必须申请通过FSC产销监管链认证。

据统计,目前全省通过FSC森林供应认证的林场包括10多家国有林场、采育场和民营林业企业,认证面积达10多万公顷(150多万亩),约占全省商品用材林面积的1/3。但对福州45家输欧木制品出口企业进行抽样调研后,有关部门发现仅有2家企业通过了FSC认证,还有2家企业已申请认证,1家企业正准备申请。“学习认证规则、聘用认证人才、准备材料等都很花时间。”一家木业公司的经理说,这些申请的准备工作短则1个月,长则2~4个月,而且每份FSC证书认证费用为2万元~3万元,每年还有1万元~2万元的年审费等。

有关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要加强与欧盟进口商的联系,及时掌握新规的实施进程,向相关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咨询,尽快通过FSC认证;调整供应商结构,向具有FSC认证的供应商购买原材料,并索要合法性证明文件;有条件的企业,可加快拓展其他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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