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正建材网资讯

家具市场潜规则多 消费者切勿贪便宜吃大亏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3-03-15 10:54:01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刘女士在家居卖场花了近三万元购买一套“实木家具”。半年后这套红木家具的边缘就出现了破损,经过辨认发现所谓的全实木家具的坐垫、背靠处, 都不是实木,是用合成材料冒充的。

家具刚过质保期就出现损坏

案例:余女士在商场家具专柜购买了一组1+2+3皮沙发,刚刚过了“三包”期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暴皮现象。刚过质保期就发现质量问题,这让余女士觉得钱花得冤枉。于是,余女士向家具专柜经理反映,对方称解决不了让她与厂家交涉。余女士随后给家具厂家售后服务打电话,工作人员让她把沙发送到经销商处, 经销商再送回家具总部维修,同时需要她支付一定的维修费用和运费。

调查显示,许多问题均在一年的“三包”服务期满之后才发生,并且目前此类投诉已占全部投诉量的20%。于是,今年有一些商家采取了延长质保期的举 措,如居然之家将“三包”服务期由1年延至3年,家具建材非定制类产品9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换货或退货;180日内出现质量问 题,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或换货;在“三包”余下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商家负责免费修理。

记者点评:所谓“三包”是指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销售方负责包修、包换、包退。过了“三包”期但是仍希望得到免费维修的顾客不在少数,销售人员在与消 费者进行协商时,如果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产生售后投诉。一般遇到这种情况,企业都会出于维护品牌形象的考虑,帮助消费者进行维修。延长质保期有利于规范家 具市场,高于行业标准的新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更多的合法权益。

人工合成材料冒充“实木家具

案例:刘女士在家居卖场花了近三万元购买一套“实木家具”。半年后这套红木家具的边缘就出现了破损,经过辨认发现所谓的全实木家具的坐垫、背靠处, 都不是实木,是用合成材料冒充的。虽然该店负责人在上门查看后,也确认情况属实,但该品牌家具的厂家方面却坚称是全实木,拒绝退货,只同意帮刘女士更换全 实木坐垫架、背靠架。

2012年已发生多起类似案例。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很可能是家具厂家为了节省成本,以价格极为低廉的杂木或合成材料充数造成;同时,一部分厂家脱水处理不过关或脱水未充分就制作家具,导致家具在使用后出现变形和爆裂。

点评:新版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将实木类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三大类,并作了准确的界定:全实木家具,要求所有的零 部件(镜子托板、压条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者实木板材制作;实木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实木贴面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实木锯材 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前,可逐项同商家进行确认。

因为听信商家的虚假宣传而买到非实木家具的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工商部门进 行举报。如果商家涉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证据确凿,消费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退一赔一的请求,工商机关还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至20万元的罚金。

家具安装遭遇“偷梁换柱”

案例:赵先生在某家具经销中心订购了合同价格2万多元的A品牌家具,一个月后经销商开始给消费者安装家具,但在安装过程中消费者发现该家具货不对 板、无商标标示。消费者和经销商交涉要求更换或给予赔偿,但经销商对此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先生只好投诉到消协,调查发现,经销商因断货未经消费者同意擅 自给消费者安装了B品牌家具。经调解双方同意安装B品牌家具,经销商给消费者赔偿因故造成的损失一万元。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一案例中的家具经营 者未能给消费者尽到提供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家具之前,**好掌握一定的相关产品知识,切忌盲目信任商家或销售人员的不实宣 传。在订货前要核实生产厂家电话及厂址,要求商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三包”凭证,并签订正式的《家具买卖合同》。

不明码标价 以低价“诱惑”买家

案例:罗小姐上周花了1500元买了一套餐桌椅,正逢商家“3·15”搞活动,这套餐桌椅的标价为4000元。罗小姐转了一圈发现,整个卖场几乎都 不明码标价,没有一家是按照标签上的价格销售的,皆有“杀价”余地。罗小姐对商家打折的行为并不以为然,在她看来,一些家具看上去折扣蛮低,实际上标价太 高,给消费者一种心理安慰罢了。而消费者不知道商家的底线,商家往往虚标一个价格,让消费者砍价,砍到既让消费者觉得心里舒服,商家同时也赚到了钱为止。

记者点评:不明码标价是一些家具卖场普遍默认的通行规则,究其原因,还在于各品牌为争夺消费者,扩大品牌影响力,不得已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以 “标高 价、卖低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让消费者从心理上认为自己得到了实惠。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商家在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时,应当明码标价。商家确实应该明码标 价,但交易双方都同意协商交易价格,也是允许的。若消费者认为商家涉嫌虚标价格,可留下证据,向物价部门投诉。

落入团购陷阱 附加费上吃哑巴亏

案例:许先生有一天去逛街的时候,看到某木门卖场参加团购的人特别多,挤来挤去好不容易订购到一款心仪的品牌木门,让利价格都是打出的 五折动心价。参加团购后让许先生没想到的是,一周后被告知由于团购数量过大导致该产品缺货,如果想尽快取货的话,还需要交“加急费”。许先生迫于无奈交了 加急费后,却又被要求交纳远高于行情的安装费用,货物送到的那一天,许先生又支付了一大笔卸货费和上楼费,待一切都安装好后他才发现,买木门占了小便宜, 附加费上吃了大亏。

记者点评:很多商家为了增加产品的销量,就打出超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待消费者抢购到货品后,常忽略了产品的售后服务。这样的商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 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种情形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全款。另外,由于消费者无法提供有效的凭证,而商家又坚决否认过失,这使得责权判定很难。无论 产品是否以团购形式购买,消费者都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及质保卡,其中,一定要注明产品的材质、产地、等级。消费者在验收时要多加留意,保留发票、单据以 便于事后退货或者维权。

记者 黄瑶

发表评论

关于九正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访客留言 企业邮箱 网站地图 建材专栏 地区专栏 产品归档 产品地图 服务条款
九正建材网 版权所有©2000-2024      九正建材网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 6464 001 传真:028-833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