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执行真空吸尘器生态设计要求指令2009/125/EC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TBT/N/EU/79)。
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规定了家用和商用真空吸尘器的能源性能、清洁性能(在地毯和有裂缝的硬地面上)、粉尘再排放、噪声,以及软管和电机耐用性要求和信息要求。依照框架指令2009/125/EC,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产品将不允许投放欧盟市场。此法规草案是基于已有的技术、环境和经济研究成果而做出的。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是2013年6月,拟生效日期是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大约批准后一个月)。**重要的规定应当在生效两年后实施。
(中国WTO-TBT/SPS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