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盟WTO秘书处两次通报了真空吸尘器的生态设计要求和能源标识要求的实施条例草案。以上两项新指令将于2013年下半年正式公布,一旦生效将对我国出口欧盟吸尘器造成极大的影响。欧盟真空吸尘器生态设计规定的家用和商用真空吸尘器的能源性能、清洁性能(地毯和硬地板)、灰尘再释放、噪声、软管和电机的耐用性以及信息要求,能源标识规定的家用和商用真空吸尘器的能源标识和产品信息要求,特别是清洁性能和灰尘再释放等性能指标,国内生产企业一时难以满足。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出口欧盟吸尘器技术门槛提高,要求出口企业选用等级更高的部件和材料,而且条例生效后1年,每台真空吸尘器应提供能源标识、产品卡片、技术文件以及包含能效等级的信息要求,都将大大增加企业成本。为有效应对欧盟新指令,尽可能减少新指令带来的冲击,建议企业积极主动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对欧盟通报的内容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从提供灰尘再释放的测试方法、吸尘器单元划分以及增设豁免条款等方面,积极参与标准评议;加大研发力度,提高应对能力,充分利用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测资源,为出口吸尘器企业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并针对生态设计指令中的各项要求,共同进行前瞻性部署、研究和分析,积极做好生态检测项目的测试准备,尽快正确了解和熟悉新指令内容,掌握应对措施和方法。 (肖润珠 李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