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近日公布2012年下半年流通领域小家电商品质量监测结果,经检验,10家电磁灶(炉)企业生产的1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9家电水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中有3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标称品牌涉及川凌、北欧·欧慕及华生。
据介绍,广州市工商局此次监测共抽取广州市商场及超市销售的15家企业生产的包括电水壶和电磁灶(炉)等小家电商品19批次,委托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进行了检验。监测主要依据电水壶、电磁灶(炉)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标志和说明、耐潮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电气间隙、耐热和耐燃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结果显示,16批次样品未发现不合格,3批次商品被判定为核查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5.79%。其中,10家电磁灶(炉)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9家电水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有3批次被判定为核查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3.33%。
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广雅分公司销售的 “川凌”牌快速无绳电水壶以及北欧·欧慕牌电热水壶分别在 “输入功率和电流”以及“耐潮湿”项目上不合格。
专家指出,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要求,意味着实际输入功率与商品标识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太大,可能误导了消费者。耐潮湿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意味着电水壶在底座淋水的情况下无足够的防护措施,电气强度不符合要求,绝缘性能下降,危及使用者的安全。
此外,特易购商业(广东)有限公司广州中六分公司销售的华生牌电热水壶在耐热和耐燃项目上不符合标准要求。据了解,如果小家电插头的固定插销的材料没有足够的耐热性能,容易造成插销位移,使插头的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造成意外触电,危及使用者的安全。(叶华新 胡 凯 记者 黄 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