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坦桑尼亚木材出口政策
坦桑政府对木材及其加工产品出口有一套完整的手续和规定。
1.允许出口的木材及产品
①原木:仅限于柚木和檀木
②木材:软木锯材,如松树和柏树;柚木、檀木锯材;所有硬木和软木的地板制品;特殊用于乐器制造的木材,如黑木。
2.禁止出口的木材及产品
①除柚木、檀木和软木外,其它硬木原木及其粗加工产品禁止出口。
②木炭
3.办理出口许可
出口商在出口木材之前,需填写一年内拟出口产品的出口申请表,同时向森林和养蜂局提交以下文件。
①公司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贸易证书复印件
③由坦桑尼亚税务局颁发的所得税完税证书复印件。
④客户定单或询盘复印件,标明价格、体积、重量和交易货币。
⑤银行对出口商前一年经营报告复印件(仅用于更新出口许可)。
⑥由森林和养蜂局颁发的林业和蜂业贸易注册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