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中的光伏产业迎来利好。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光伏发展“5条新政”。包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完善支持政策;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核心意思是要推动终端市场做大,通过淘汰和重组解决产能过剩。“5条新政”针对性很强,利好效应值得期待。
众所周知,在经历过去几年爆发式增长后,今年我国光伏等新能源行业投资大幅降温,行业整体盈利急速下滑,美国等的“双反”更令这一行业“雪上加霜”。目前,我国近90%的多晶硅企业已经停产,半数以上的中小光伏电池组件企业也停了产。预计今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约为130亿元,同比将下降40%以上。结果如此,既和中国光伏产业一窝蜂投资过度有关,也是过度依赖国外市场的必然。问题是,过剩已然这样,但企业的兼并重组并不顺畅,这当然和某些地方政府保护与干预有关。所以,国家强调善加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从限制产能和增加需求量两端着手救市措施可谓对症下药。
目前,我国光伏产品的90%用于出口,能否顺利开启国内市场,直接关系到光伏“起死回生”。新政明确了光伏发电的增值税与风电增值税的同等待遇,这将明显提高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收益。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并根据成本变化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会带动下游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消化上游组件商的产能。
应该指出的是,政策导向虽已明确,关键还看落实,需要真金白银的及时兑现。目前,各类支持光伏产业的政策出台了不少,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个标准、推诿扯皮等,也导致政策落实的现状不尽如人意,当务之急是以国务院“5条新政”为契机,把相关政策归类、细化,明确责任,令补贴资金、优惠资金、并网政策等及时到位,让投资者的实惠摸得着、前景看得清,这样国内光伏市场容量的释放才有了基础。
限产扩需,除了强化扶持引导终端光伏利用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淘汰和重组破解产能过剩的困局当更为重要。毕竟,国家补贴不能代替市场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市场出现的问题,**终要靠发挥市场的力量来解决。只有市场竞争才能倒逼企业加快转型,也只有形成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的破产淘汰机制,一个行业的升级进步才有可能。这一切的前提是,界定好政府之手与市场间的合理界线。市场要归位,政府别错位。
我国光伏的产能过剩困境,既是资本疯狂逐利使然,也和政策层面的推波助澜有关。在中国现有的经济格局下,高利润的诱惑和高科技的名头,令光伏产业成为各地政府招商引资和做大投资规模的一个重要抓手。由于政府介入过深,市场好时,一哄而上易,市场差时,优胜劣汰却难。结果市场机制失去弹性。其实,不独光伏产业如此。这种政府主导,以投资为发展动力的平铺扩张、求大求快的模式在我国产业发展中具有共性。所以,我们看到,从传统的钢铁、水泥等基建行业,到光伏产业等代表的新兴产业,中国的产能过剩普遍存在着。如果这种产业思维和发展模式不改变,不但光伏产业下一步发展难从中吸取教训,中国经济整体消除产能过剩和推进产业升级的努力恐怕也要打上折扣。正因如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5条新政”时,特别强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便别具深意。
借光伏“新政”的春风,只要我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既加强规范引导,遏制盲目扩张,又坚决扩大市场,投资应用,把政府的着力点从求大求快转向为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和高效尽责的服务管理机制,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竞争力,切实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推进产业升级,经过优胜劣汰的阵痛后,我国光伏产业一定会迎来又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