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目前已正式实施。《通则》规定,家电生产厂家要对生产的家电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且在安全使用年限内,电器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是指从消费者购买日期开始计算。
不过记者日前在走访卖场时却发现,几乎所有在售家电都未见安全期限。有调研数据显示,我国有高达45.3%的消费者不知道家电还存在使用年限,超3成消费者家中存在“超龄”家电使用现象。这些“超龄”家电存在很大的潜在危害,不仅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危险,同时也是家中的“电老虎”。
专家认为,解决《通则》“落地难”**好的办法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强制性措施,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行为,使整个家电市场更加透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