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济宁检验检疫局的大力支持和帮扶下,济宁辖区木制品及家具出口经受住欧债危机及国内通胀等因素影响,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攀升、资金紧张等重重压力下逆市飘红,1至10月共检验检疫出口木制品1378批,4092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比增长45.2%,70%,且全年无一例国外质
量安全通报。
改变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率。济宁检验检疫局开展“把关服务提升年活动”,认真开展“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辖区内19家出口木制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备案及注册登记审核,实施全程有效监管。依据工业品分类标准,对出口木制品企业进行了分类,其中二类3家,三类16家。实行差异化监管,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行业良性发展,把企业诚信度与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相结合,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便利、失信惩戒”氛围,鞭策企业守信重诺。
狠抓关键环节,保障产品质量。制定原材料、原辅材料的备案制度,从源头把关,要求出口企业必须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并提交具有CNAS资质的合格报告,对油漆、胶黏剂、人造板材、布料、皮革等原辅材料开展重金属、甲醛、阻燃性等相关项目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对成品进行严格检验检测。
加强溯源管理,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出口木制品产品溯源管理体系,加大了对出口木制品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的检疫的管理力度,把检疫要求逐步融入到工艺流程,落实到出口企业各部门及具体人员,严格控制木制品原材料含水率,杜绝发霉产品出口,要求企业做到干燥库和材料库分离,防止病虫杂草的重复感染及沾粘杂物。
用足用好政策,服务企业发展。制定了扶持木制品及家具出口专门措施,深入开展了“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活动,市检验检疫局领导带领监管、检验等人员19次到木制品及家具出口企业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利用原产地等优惠政策,规避风险,扩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