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本报以《电梯骤停5楼新乡夫妻被困3小时》为题,报道了新乡市民周先生和妻子在刚买新房的鼎佳学城小区电梯内,被困长达3小时。
9月24日,周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开发商和电梯售后服务单位都在相互推卸责任。
小区开发商新乡广源置业服务公司的贾经理说,电梯已经过验收,已与开发商无关,应由物业和电梯售后单位负责。
此前,鼎佳学城小区物业郭经理告诉记者,电梯质量**合格,因装修工人搬运物品超重超载,致使电梯有些小问题。且周氏夫妇被困太长,是因早晨时间无人发现所致。
但该部电梯售后维修认为,周先生夫妇之所以被困3小时,与电梯未安响铃有关。
周先生说,他和妻子现在仍感到后怕,现在孩子一人外出时,上下8楼全是走楼梯,“电梯晃悠悠的,孩子一人乘坐,我们真的不放心”。
新乡市日程律师事务所耿岭喜说,小区内电梯为特种设备,一旦出现事故,将按照事故原因区分责任。耿岭喜认为,物业作为服务管理机构,未尽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