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即如监督管理状况在国内算上乘的上海,依然没有为上万台“老龄电梯”(每年增幅还将越来越快)建立强制保障。
上一个双休日,上海连续2天发生3起电梯事故致1死2伤。若把视角扩大至全国,以9月13日武汉某小区一升降电梯从百米坠落导致19名工人全部遇难为标志近段日子各地接二连三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再次成为全国舆论的关注焦点。
电梯频频伤人,质监部门**被舆论揪出来“烤”。鉴于2天3起电梯伤亡事故导致的舆论压力,广大市民才得以知晓本市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龄电梯”居然有14000余台。倘若质监部门不是出于“自我减压”之迫切,上述易引发社会不安的敏感数据很少会主动向社会披露。
14000余台“老龄电梯”,大部分分布于本市各居民小区,存在的共性安全隐患是:零部件老化甚至零部件已停产,维修队伍鱼龙混杂日常定期保养几乎为零,安全性能指标不达标和“带病运行”成为普遍现象。体味质监部门所倒苦水,除了披露出诸多鲜为人知的现象外,还道出了本市居民小区公用电梯多头共管却谁也不担实责的无奈现状。
作理论推导,这14000余台“老龄电梯”,随时都存在伤人的安全风险。在电梯事故受伤害人员中,普通乘客占71%,维护保养人员占13%,安装工人占12%,操作工占4%。而在引发电梯安全事故的直接诱因中,电梯制造质量缺陷占16%,安装缺陷占24%,保养维护(修)不当及超龄服役占60%。
电梯与汽车一样都须设定安全使用年限。汽车到了安全使用年限,不管能否正常开动皆须强制报废。原因就是汽车是用来载人的,人的安全是只怕“万一”的。电梯作为载人的特种运载工具,其基本安全要求还高于汽车。多数私家车主已知晓,汽车安全标准和汽车报废标准,皆属国家强制实施的技术法规。可时至今日,当上海在用电梯总量已超过纽约,中国在用电梯全球**的情形下,国家却没有颁行针对电梯的上述两项强制标准,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对电梯作安检由质监部门进行,一年只安排一次。其法规依据是国务院颁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除此之外,电梯从日常维护到年久报废,各环节的国家法规或技术标准一概空白。上海的情形算是国内较好的,除按国家“监察条例”行事,还颁行有《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和国内首部《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地方标准。
然而,即便是上海,其“监察办法”也行同虚设。根据“监察办法”,居民小区电梯每半月保养一次;钢丝绳、制动器、接触器、保险装置等关键部位每月例检一次;每半年对电梯作全身性健康体检,每一年进行一次全身性维修。可是,所有上述安全维护(修)的硬约束,没有一条能够在居民小区的电梯监管中得到落实。别的且不言,小区电梯全年维护费平均只有200元,连做一次半月保养都不够开销的。 电梯维护(修)是门技术活和责任活,从业者必须持证上岗并参加从业资格的年检审核登记。假定上海居民小区电梯维护(修)资金有正常保障,依然难以消解电梯安全隐患,原因在于上海该特种行业的从业者,九成以上是外来“三无人员”。
按照生产厂家说法,电梯安全寿命只有10年左右。厂家自然希望电梯报废年限越短越好。可对照国外安全使用年限,其电梯**长寿命也不超过20年(这还需以良好的日常维护保养作为延寿前提)。上海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电梯时代,就按20年“超长寿命”计,上海亦已进入电梯老龄化阶段。可时至今日,即如监督管理状况在国内算上乘的上海,依然没有为上万台“老龄电梯”(每年增幅还将越来越快)建立强制保障。所指“强保”既包括强制的日常性医疗,亦包含强制性报废。
迄今为止,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态度是,谁都装着视而不见,谁都得过且过,谁都不想主动站出来挑头做这件事,而此事恰恰人命关天,人们只好向政府作揖,拜托政府指定一个牵头部门,赶紧来做这件大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