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地处山东省中东部地区,属于太阳能资源一类地区,地形地貌复杂,辖区内丘陵、山川、平原海洋等地理特征多种多样,城市工业基础雄厚,城市建设速度较快。从复杂的地理环境、水文环境和社会发展情况来看,潍坊市适合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形式呈多样化趋势,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电、土壤源热泵、地下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和热电厂余热地源热泵都可以应用。近年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渠道探寻建筑节能的新路子,借低碳社区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开辟出一片新天地。
敢为人先探索与挖掘新能源的发展
2010年1月,潍坊市在全省率先提出以 “6+X”为建设模式的低碳示范社区的概念,并付诸行动,不断探索、挖掘新能源的发展与应用,针对太阳能、浅层地能等资源比较丰富的特点,潍坊市确定以低碳示范社区为指引,着力做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意见》、《潍坊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同时,市委、市政府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之中,市财政每年支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助推扶持。该市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市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进行了详细评估,并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了高水平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县市区也根据实际出台了扶持政策。如:寿光市对低碳示范社区每平方米补助10元,高新区对低碳项目适当减免城市配套费等。目前,潍坊市已批准两批41个459万平方米低碳示范社区。经测算,与常规社区相比,这些低碳示范社区碳排放量可减少50%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总耗能量的20%以上。
不断超越积极扩大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
在坚持对新、改、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和公共建筑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同时,为有效破解传统建筑能耗高、能源利用低的难题,2011年,潍坊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计的通知》等文件,对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进行规范,除要求全市县城以上新、改、扩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按规定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外,还要求在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管理、验收备案、房地产登记等环节从严把关。同时,依托潍坊市雄厚的新能源产业基础和技术研发优势,引导先期启动的低碳示范社区全部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其中9个项目还增选了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伏与LED结合的照明系统。
为做好太阳能光热建筑配套服务,积极实行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产品备案制度,该市要求未经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用于建设工程,并不断扩大其应用范围。昌邑石埠青山中学安装了“太阳能模块数字变频采暖系统”,有效解决了学校师生日常饮用水和冬季采暖问题。截至目前,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竣工面积已逾百万平方米,提前完成了山东省下达的年度任务。
示范带动以培育示范项目助推产业发展
在实践中,潍坊市建设局积极培育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天同·双羊新城项目已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获得补助资金1466万元;宏力英伦风尚667KW光伏发电项目被国家确定为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获得补助资金800万元。此外,寿光玫瑰园小区、昌乐碧水龙庭小区等4个项目获得山东省第12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立项,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果。
结合浅层地热资源丰富的实际,潍坊市积极发展地源热泵技术,全市地源热泵应用面积已超过400万平方米,宏力、科灵等地源热泵生产企业在产品应用创新等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其中,宏力公司研发的“天地合一”即太阳能与地热能建筑一体化集成技术,被评为2009年山东省五项重大节能成果之一。同时,为加强推广力度,潍坊市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出了建设条件和意见,还对住宅建设浪费资源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并要求采用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体系要做到四同步,即: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