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略层面看,纺织产业转移既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适应新环境的必然选择。”赛迪智库消费品工业研究所代晓霞日前表示,在纺织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地区间恶性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链条不完整、产业配套能力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环保能力降低等一些问题,需要引导这些项目向工业园区聚集,并创造良好政策、服务和投资环境。
不惜重复建设地方盲目比拼优惠政策
随着国家推行纺织产业转移力度的加大,中西部各省加大了从珠三角、长三角和江浙等东部地区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工作,由于适宜转移的企业和项目数量有限,地区间竞争日益激烈。
有些地方,不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环境生态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盲目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产业转移低质趋同现象。
为了招商引资,承接地政府在财税、规费、用地、水电价格、用工、金融服务、政务服务和项目补贴等方面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出现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以及借产业转移圈占囤积土地的现象,甚至一些地方不惜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过度税收和补贴。
配套能力滞后转移企业成本优势被抵消
部分产业转移承接地纺织产业链不完整,产业配套滞后,限制了产业转移的规模和层次,也造成了部分企业转移后难以植根。
转移企业难以在中西部的一些承接地找到合适的纺织机械制造、辅料生产、染整以及后整理的配套企业,企业所需的零配件仍需要到东部地区甚至国外采购,不仅增加了生产成本,而且延长了生产周期,增加了企业负担,抵消了转移企业在土地、资源、劳动力等成本方面的优势。加上物流、金融服务等配套能力不足,制约了产业发展。
重项目轻技术重经济轻环保
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只注重引进项目的投资规模,忽视技术的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考察,为一些位于纺织产业价值链低端的加工制造业和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的转移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争取和吸引产业转移,部分地区降低环保准入门槛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在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为生态环境破坏埋下隐患。许多地区轻视技术升级、节能环保的要求,把承接产业转移当作商机,只要能获得经济利益就加以引进。
避免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刻不容缓
各地方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纺织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以及《纺织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产业转移目标要求和发展规划,推进纺织产业“双向转移”。规范政府行为,清理各种不合理的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避免盲目投资,抑制地区间、省际间的恶性竞争。严格执行环保准入门槛,限制资源消耗高、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产业转移。
同时,要引导纺织产业转移项目向工业园区集聚,依托园区现有基础,结合产业转移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发展定位准确和特色鲜明的纺织产业园区。通过完善产业园区软硬件环境建设,提高园区吸纳功能和承载能力,使其成为推动产业聚集、产业升级的基地。发挥已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提升产业配套能力。
对于承接地区而言,需要建立稳定、透明的政策体系,完善转移项目服务体系,特别是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招商引资、金融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配套服务机制,为实现纺织产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尤其是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纺织产业转移项目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