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德国企业solarw orld等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按照程序,欧盟将在45天9月上旬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这是继美国之后,国际社会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又一次发难。此前,美国商务部相继对中国输美的光伏和风电产品做出“双反”裁定。其中,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 1 .1 4 %-249 .96%的惩罚性反倾销关税;对中国应用级风电塔筒征收20 .85%-72.69%的临时反倾销税和13.74%-26%的临时反补贴税,双反综合税率**高达到98.69%。
“与美国‘双反’相比,欧盟此次的反倾销案波及面更广,涉案金额更大,给中国光伏产业带来的挑战更为严峻。”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梁田告诉记者,欧盟反倾销案则涵盖了来自中国的全部太阳能产品。以去年产值每瓦系统成本15 元人民币计算,总体量高达近万亿人民币,波及范围明显扩大。
另一方面,欧盟是中国光伏产品海外**大市场。2011年中国海外光伏产品总价值约为 358亿美元,欧盟占据60%以上。也就是说,欧盟此次反倾销案将涉及超过200亿美元的出口额,涉案金额接近于2011年中国从欧盟进口汽车整车的总金额,将给中欧贸易、政治和经济带来巨大潜在影响。
梁田认为,一旦欧盟此次反倾销立案成立,将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欧盟很可能对华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导致我国光伏企业失去竞争优势,被迫退出主要市场;其次,光伏骨干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会引发关联企业破产、银行信贷受损、工人失业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其三,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企业遭受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的遏制,将使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失去重要支撑;其四,欧盟此番举动将会逼迫我国光伏企业到海外设厂,造成中国实体经济外移。
“这将是有史以来全球案值**大、危及面**广、经济损害**大的贸易保护案。不仅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将遭受灭顶之灾,更将直接导致超过3500亿人民币的产值损失,超过2000亿人民币的不良贷款风险,超过30-50万人同时失业。”梁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