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行业大势严峻,“以成本换市场”进入微利阶段。国务院六部委联合发文称,将于7月1日起落实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彩电企业直言是雪上加霜。
《办法》明确,针对国内销售的电器,对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回收处理基金,征收标准为彩电13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空调7元/台,电脑10元/台。
据了解,目前整个平板电视行业净利润率在3%以下,不少彩电企业的净利润率甚至不足1%。以TCL为例,去年彩电业务净利润率为2.68%,按今年1380万台彩电销售目标计,则需支付近1.8亿回收处理费。
创维集团彩电事业本部总裁刘棠枝说,近年来人工、运输成本急剧上升,成本上涨已经到了承受的极限,13元/台的处理基金将对每台彩电的销售产生0.5%左右的成本影响,对生产企业来说可谓雪上加霜。不过,企业将自行承担回收处理费用,不会发生终端价格上涨的情况。
长虹广州销售公司总经理张林表示,征收回收处理费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成本的上升,长虹将在管理、销售渠道、生产效率上消化成本上升的压力。
相关专家认为,国家此次设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办法不合理之处在于将生产厂商与回收拆解企业分离。经济发达国家大都实行电器生产与回收的一体化,既支付电器处理费,又可获得相关补贴,平衡了责任与利益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