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企业合同可以享受折扣,签订卖场合同只能按照原价购买,但消费者得到的后期服务和保障是一样的。”一位产品销售员这样对记者说。尽管目前家居卖场通过多种途径规范产品价格,营造理性购物氛围,但消费心理的转变可能要相对滞后。个别企业的销售人员抓住一部分消费者“热衷讲价”的心理,绕过卖场直接与消费者签订企业合同,而消费者在满足“打折”需求的同时,却很有可能无法与签订卖场合同的消费者享受同样的消费权益。
卖场发现
签订企业合同享受同等待遇
记者近日来到卖场的地板销售专区中某品牌展厅,在看过产品后表示价格可能超出预算,该品牌销售人员称有两种方式可以享受折扣优惠。**种方式是签订企业合同。她向记者解释道,卖场合同与企业合同的不同主要在于前者是由卖场、企业双方盖章,而企业合同只由企业一方盖章。记者随后问到,如果一旦出了售后问题,卖场是否还能承担相应责任?这名销售人员表示,其实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就算消费者找到卖场,卖场也是让生产企业解决,所以企业合同和卖场合同本质上并无太大差异。
更改卖场合同购买信息
随后这名销售人员又向记者介绍了第二种打折方式,她表示可以签订卖场合同,但是需要改变一下合同上的数据。她举了个例子,某型号地板标价是每平方米100元钱,如果购买100平方米,那么需花费共10000元。但是他们可以在合同上的“购买平方米数”一项将“100平方米”改为“90平方米”,实际仍按100平方米地板出货。那么**终的价格则变成了9000元,节省1000元钱,相当于打了九折,并且同时享受卖场和企业的双重保障。而在其他一些地板品牌展厅,销售人员大多表示可以这样做。
只开收据可享优惠价格
随后记者在灯具销售专区又碰到了一家可以“巧妙打折”的商户。
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店中有些产品可以特价优惠,折扣幅度将近五折。但是不能签订卖场合同,于是记者询问是否是签订企业合同,销售人员摇摇头,表示只会签一张收据,但是会将所购产品的基本信息写清楚,收据上不会加盖任何公章。
记者表示担心售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该销售人员称如果担心质量问题,建议签订卖场合同,但是“价格上就没有这么优惠了”。
企业回应
不允许签订企业合同
对于“更改卖场合同中的购买信息以获得优惠”这一做法,消费者表示从心理上总觉得原价购买不划算,尽管填写了不实的信息,但是既然签了卖场合同,卖场也应该负责到底。而对于自己而言,既享受了折扣,又同样可以获得企业和卖场的双重保障,看起来是件很合适的事。
记者致电了一家在卖场中遇到的“可签订企业合同”的地板企业,其北京区负责人明确表示,企业不允许和消费者签订企业合同,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库房审核也不会通过。而对于卖场销售人员为何有此一说,这名负责人表示对此并不清楚,需要调查了解一下。
消费者态度
针对“购买家居产品时,究竟应该签订何种合同”这一问题,记者在上周末随机采访了20位正在卖场中选购产品的消费者,在了解了几种合同的情况后,半数人选择按照正规程序签订卖场合同,一人选择签订收据,剩下的消费者均表示可以通过签订企业合同或更改购买信息签订卖场合同,以此获得优惠价格。
大品牌售后问题少
签订企业合同或更改卖场合同中购买信息的消费者普遍认为,如果自己购买的是**品牌,那么并不担心产品的售后问题。因为出现问题的几率很小,自己碰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况且就算真的出现问题,大品牌也不会为了一单生意,毁坏自己的信誉度,会对售后负责到底。所以签订企业合同也未尝不可,而且还有折扣可享。
卖场与企业关系紧密
售后可能缺乏公正性
有些消费者存在这样的质疑,企业在卖场租用商铺售卖自己的产品,可以说他们之间存在着紧密合作的关系,彼此的熟悉程度肯定高于消费者,而且对于企业来说,消费者毕竟属于个体,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对于卖场作为第三方是否能够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存在怀疑。
签订卖场合同后
问题可合理解决
对于“更改卖场合同中的购买信息以获得优惠”这一做法,消费者表示从心理上总觉得原价购买不划算,尽管填写了不实的信息,但是既然签了卖场合同,卖场也应该负责到底。而对于自己而言,既享受了折扣,又同样可以获得企业和卖场的双重保障,看起来是件很合适的事。
卖场观点
卖场确保问题
得到公正解决
居然之家集团公司副总裁 任成
卖场作为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第三方,处于一个完全中立并且更加专业的位置,一旦消费者购买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卖场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避免消费者在与企业维权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如果购买后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向卖场投诉,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企业、消费者、卖场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如果消费者对解决方案仍不满意,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裁定之前的做法存在问题,卖场将与企业共同承担责任。所以,消费者不用担心卖场有偏袒企业的做法。
售后服务范畴
以卖场合同信息为准
蓝景丽家副总经理 魏永强
卖场合同均要在工商局合同科进行备案,可以保证其正规性和公正性。企业合同在正规性和公正性上均属未知。而签订收据的做法,尽管会写明购买产品的信息,但是没有卖场合同严谨正规,很容易出现漏洞,而且不加盖公章也无法生效。
消费者在卖场购买产品后,如果出现企业无力承担责任或找不到企业时,卖场有义务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视具体情况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如果消费者并未签订卖场合同,那么理论上,卖场无需对消费者承担责任。尽管卖场可以出面帮助协调,但这时因为缺少合同,所以卖场对企业失去了有利的约束力。而如果消费者选择在购买产品时更改合同,那么卖场在为消费者解决售后问题时只能依据合同上的信息进行。
消费提示
购买行为要完全真实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购买行为一定要真实。这具体表现为购买地点、购买数量、购买价格等方面。如果购买行为不真实,那么会对日后的维权造成影响,消费者务必要为此承担风险。
购买品牌产品
勿怀侥幸心理
任何品牌产品都有可能出现问题。消费者切忌在购买时存在侥幸心理,为了以较便宜的价格购买到产品,盲目相信品牌产品,而签订不具备保障性的不规范合同,一旦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再后悔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