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毛坯房,可交房时厨房和卫生间却被贴上了瓷砖,开发商要求业主交瓷砖的钱。近日潍坊金马怡园小区业主王先生记者,称自己在2010年6月份购买了一套由潍坊金宏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金马怡园小区的高层住房一套,当时签合同时买的是毛坯房,但是今年6月份开发商方临时给业主们电话通知表示,由于相关政策的变动,王先生购买的住房中厨房和卫生间以及阳台间的墙砖和地砖都已贴完,而王先生等业主必须为这“后加”的瓷砖买单,价格为3000余元。
“我们买的是毛坯房,他们后来未经我们同意就贴了瓷砖,还要我们必须掏钱,这事于情于理都说不通!这不是是欺诈嘛!”王先生说。8月5日上午,王先生以及与他有同样经历的10多名业主共同来到金马怡园售楼处协商该事情的解决方案,但该开发商负责人拒不让步,表示加贴瓷砖的相关费用必须缴纳。一旁的赵先生也是干装修生意的,他告诉记者,哪怕开发商对该块费用定价合理一些也可以,现在开发商要的价位虚高,业主们实在无法接受。
同时,一位34号楼的业主表示,他们在买房子时开发商并没有告知自己家楼前被安置了小区的配电室,但是开发商却私自把小区的配电室设在了34号楼前方,“要是知道自己家楼前就是配电室,我就不买这房子了,作为业主我们有权知道自家房前的配套设施情况吧,开发商把这几件事强加在我们身上而且让我们默许并接受,这是**不可能的。”该业主告诉记者,
记者在王先生提供的一份购房合同中看到,该楼宇的交房日期的确为6月30日,而且厨房、卫生间的装饰、设备标准为水泥地面,墙面刮腻子找平,洁具、水槽及水嘴甩项,并没有提到会加贴瓷砖,34号楼前的配电室也没在合同中体现出来。
随后,记者与业主们共同来到小区的售楼处,售楼处分管销售的负责人孙女士接待了业主们,孙女士表示,在没有提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就将厨卫的瓷砖贴好,的确是他们的疏忽,但是他们也是在业主购房之后接到的通知,要求所有在建房子的厨卫必须贴瓷砖,否则不能给与验收。孙女士为记者和业主提供了一份《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近年来对厨房间、卫生间、阳台间渗漏的质量投诉时有发生,规定厨房间、卫生间、阳台间的装饰、安装工程必须一次施工到位,不得甩项验收,否则不予竣工验收备案,签发单位为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签发日期为2011年4月19日,“业主们都是在2010年购买的房屋,我们接到文件已经是2011年,合同里自然没有体现,但是相关规定必须要遵守,我们也是不得已,至于没有事先给业主通知,的确是我们工作的失误,但是瓷砖贴上已是事实,业主就得支付相关费用。”孙女士说。
针对业主们反映的瓷砖收费不透明,开发商在通过此项目多收取费用的情况,孙女士又拿出了一份《33号、34号楼的三小间瓷砖价格明细表》,表中明确写明了不同楼层不同户型的所用瓷砖的价格、人工费以及总费用明细,“我们所贴的瓷砖是品牌砖,价格都在这里,你们可以去市场上比对,我们**没有赚你们钱,甚至我们还少收了钱。”孙女士的说法,很多业主不能接受,他们表示,这个价格表是开发商制作的,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同时,孙女士表示,配电室的选址问题,是由市供电公司来亲自选址,位置并不是开发商所定,“所有的小区都不会在合同中标明配电室的位置,再说位置也是后定的,一旦建成也不能更改。”孙女士表示,没有小区会把配电室的位置体现在小区沙盘或者合同中。至于业主们**关心的具体交房日期,孙女士也直言不能确定。
8月6日下午,记者联系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该名工作人员表示2011年4月份确实下发了一项为《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厨房间、卫生间、阳台间的装饰、安装工程必须一次施工到位,不得甩项验收。潍坊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一位马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1年4月份下发的该通知是由于市区关于卫生间漏水投诉较多,“2011年4月以后所有楼盘必须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由开发商来为厨卫以阳台加贴瓷砖后,我们建设部门才会给与工程验收,至于此块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和业主协商解决。”马姓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潍坊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配电室是由开发商将用电申请交由供电公司,供电部门现场勘查后,对电源点的选择、用电计量等问题按规定要求进行答复,再由开发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选址和建设,并不是由供电公司选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