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在业内争议已久的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10-2011)正式实施。记者**时间从标准出版社拿到了该标准,发现内容与国家标准委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报批稿出入较大,行业**为关注的红木新国标“树种范围问题”并未改变,红木家具用材没有增加新树种。
新标出台争议重重
北京元亨利硬木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波告诉记者,《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简称“新国标”)从去年开始起草,历时两年。其中,是否增加新树种是业界对新国标争议的焦点。
和红木家具关系**为重要的树种问题,在12年前曾确立标准。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通过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等研究所和上海家具厂联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木)》(简称“旧国标”)。其中规定,红木树种为5属8类33种。
据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树种鉴定实验室主任孙书冬介绍,新国标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的,报批稿中没有明确红木家具的具体定义,而且的确考虑过增加100多种新树种,但这与之前制定的旧国标有冲突,业内争议较大,因此国家标准委又组织不同的部门讨论,使**终稿件的出台颇费周折。
杨波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红木家具使用的树种涉及多种濒危树种,不少用材都是热带森林中的保护性资源。近年来,由于国内红木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木材的开发和使用的数量也不断增加,若新标准增加新树种也难得到认可。因此,全国家具标准化委员会讨论新国标后将树种附录去掉。
新标准“悄然面世”
8月7日,当记者致电新国标制定各方时,许多业内人士均表示还没有看到正式实施的新国标。杨波称:“按道理说,如果新国标实施了,我们作为起草单位应该会收到文稿,但是现在还没有。中国家具协会、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曾组织起草单位多次讨论,但结果还是‘稀里糊涂’,我也不知道**后成稿如何。”
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告诉记者,新国标对红木树种没有限定,新国标有关树种的规定还是按照旧国标当中的“5属8类33种”。他表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发布了执行公告,那么8月1日起就会自动实施,新国标可以到标准出版社购买。”
记者8月7日致电北京市质量监督局标准化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找到相关文件,也没有接到通知。
新标引导行业回归理性
尽管新国标的具体内容还不被业内“熟知”,但朱长岭表示,新国标的**大意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新国标规定红木家具必须有质量明示卡、生产方法等,规定‘生产用材在投产使用之前,应确认木材名称。当产品因用材纠纷进入司法鉴定时,受检产品应具有相应的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这个变化的**大意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对行业格局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皇林苑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燕也称:“现在没有接到实施新国标的函件。不过肯定的是,新国标对于树种的规范没有变化,会在产品明示上更细化些,对于我们来说,新国标要求更严格一些,只是在产品出厂时多一些程序,对于生产、工艺等不会造成影响。”杨燕还表示:“我们在两年前就已经在家具的用材上有标注,据我所知,大部分的正规企业都已经这样做了,现在新国标出来,只是会强制小企业也这么做。”
朱长岭还表示,“新国标的出台将淡化‘红木’观念,引导市场和行业更注重不同树种和木材的使用价值。新国标出现的目的之一,就是让业内淡化‘红木’的概念。‘红木’是对一些木材的统称,被民间认定为名贵家具,但其中一些木材并不是很名贵,而比‘红木’更名贵的树种和木材也多得是。我认为回归到家具的使用价值,应该是行业进步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