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是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废旧处理企业)的一次翻身良机。
长久以来,处理企业就像是紧跟在家电厂商身后的小弟,相比于身前这位大哥的光鲜,吃不饱、亏损、依赖政策扶持一直是处理企业这身破衣服上随处可见的补丁。
但是,这一现象或会改变。
今年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落地。
《办法》将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标准从7元/台至13元/台不等,而拥有资格的废旧处理企业则可享受35元/台至85元/台的补贴。
业内专家认为,《办法》的实施对目前陷入停摆状态的废旧处理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而对于成本压力已经很大的家电生产企业来说则是打在肋间的一记重拳。
面对利好消息,处理企业能否化茧成蝶,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而对于本已饱受成本之困的生产企业来说,这一新政的落地是否会对他们产生雪上加霜的致命打击?
无论是危机还是转机,又是一个该做出抉择的时候了。
势在必行
据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基数巨大:电视机约5.2亿台,电冰箱约3亿台,洗衣机约3.2亿台,空调约3.3亿台,电脑约3亿台,合计17.7亿台。
巨大的保有量基数带来的是巨大的废弃量。
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总量超过7位数。除了这5类产品,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废弃电子产品加重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承载压力。
其实在国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被誉为都市矿藏,通过回收利用,这些废弃物品完全可以变废为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不仅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而且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可以节约大量能源。
但是,目前我国这一矿藏的开发力度还不容乐观。
长期以来,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这些废旧电器当中的可再生资源不仅没有得到利用,作坊式回收处理所采用的填埋、焚烧手段使得在生产过程中随意排放的废气、废液、废渣,也对大气、土壤和水体等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除了对环境的危害外,废旧家电也是长期以来假冒伪劣电器的**大来源。
相比于一些国家严禁废弃电器充当二手电器回流到市场,我国对于废弃电器的强制退出举措并不到位。尤其是通过个体收旧商回收的废旧家电,被一些不法商家简单拆解后重新拼装或直接翻新后进行二次销售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元器件已严重老化的拼装翻新电器在使用中,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7月1日将《办法》落实,就是希望通过《办法》使得我国电器电子行业可以出现健康、可持续的废弃产品回收机制。
财政部负责人称,制定实施《办法》,主要是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以期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行业形势看似一片大好,但这场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还面临着诸多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