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市民维修家电如果遇到小病大修”、“偷梁换柱”、“随口定价”等行为,都将有规可依。因为,商务部出台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维修人员资质、维修费用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新规还首次对家电维修者做了处罚规定,即对于违反《办法》的家电维修者,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促进家电维修服务行业走向规范。
家住碱泉街的市民杜月彤,**近正被维修家电的事困扰着。她家使用了3年的电冰箱不能制冷了,一家电维修企业派人上门,维修人员初步判断电冰箱没有大毛病,只是需要将电冰箱运走仔细检查。隔天,维修人员打来电话说,压缩机坏了,需要更换,费用为450元。同时,加上检查费、维修费、服务费等,这次维修冰箱要花费675元。
杜月彤不认同这个收费金额,可是想到如果不付费,电冰箱可能就拿不回来了,只好作罢。过后,杜月彤心里疑问重重维修人员真的更换压缩机了吗?为什么将冰箱运走才检查出问题?冰箱修完后会不会很快又出现问题?
记者从新疆家电产品维修管理中心和乌鲁木齐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杜月彤遇到的难题,正是家电维修投诉中**典型的例子。
此外,夸大维修项目、虚报故障部件、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产品损毁、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等现象,是家电维修行业时常出现的问题。
7月30日,记者走访首府一些大的家电维修服务站后发现,除了少数品牌家电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家电明码标价外,多数维修站没有价目公示表。维修人员表示,具体报价视维修成本而定,如果顾客索要发票,价格还会高一些。
为何家电维修行业乱象较多?业内人士认为,这源于家电维修行业门槛过低、监管力量分散。苏州路的一家电维修站负责人告诉记者,成立家电维修站只需通过工商登记即可。新疆家电产品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渠涛平说,该《办法》出台后,成立家电维修企业不仅要通过工商登记,还要取得资质认证。从业人员的资质**是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资质,还包括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质。这一规定同样适用各品牌家电售后维修站。
《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利于减少收费纠纷。
同时,《办法》还具有“与时俱进”的特色,针对电子产品中存储的信息、照片、文件等外泄可能对所有者造成损失的现象,新规规定,家电维修者应对在维修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办法》明确,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但是,新疆家电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并不归商务部门管辖。据了解,新疆家电产品维修管理中心作为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单位,隶属于新疆机电行办。对于新规中商务部门负责家电维修监督管理工作的条款,正在协商移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