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今年二季度发布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建筑节能要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量的目标。建筑节能离不开有机外保温材料的推广应用。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国家出台了利好政策,但我国有机建筑外保温材料行业依然存在政策细则不到位、国家标准执行混乱等问题,推广应用遭遇困境。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要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标准的执行率;到2015 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95%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此,中国聚氨酯协会副秘书长吕国会表示,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应用在建筑节能中发挥的作用不可或缺。其中,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有机保温材料在建筑外保温领域更具有独特的优势:**,有机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低,保温效果好;第二,有机保温材料企业众多,产品产量大,能满足我国建筑市场的需要;第三,有机保温材料具有安装简单、机械性能好等优点。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永飞也认为,在节能减排政策的推动下,聚氨酯等有机建筑外保温材料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市场份额还将不断扩大。按照住建部的建筑节能规划,我国每年新建建筑有20亿平方米,需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面积有400亿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的改造标准计算,建筑节能材料未来市场容量就高达2.6万亿元。
然而,记者同时了解到,面对巨大的建筑节能市场,有机保温材料的市场推广形势却难言乐观。
一方面,频繁变动的政策制约了有机保温材料的推广。2009年9月,公安部、住建部联合制定《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外保温墙材不应低于B2(可燃)级。2011年3月,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简称65号文),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墙材只能使用A(不燃)级材料,基本将有机保温材料拒之门外。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简称46号文)规定,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
“国务院下发的46号文实际上是给能达到B1(难燃)、B2级的有机保温材料松了绑。46号文发布后,包括住建部和公安部等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都下发了贯彻这一文件的政策规定。但是目前B1、B2级的有机外保温材料在推广上依然有阻力,原因是有个别地区依然在执行原有的65号文,限制了有机外保温材料的推广。”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建波说。
“目前,各地执行情况大不相同。以北京为例,北京旧城改造可以采用岩棉板、玻璃棉板、复合A级聚氨酯板、复合A级酚醛板等外保温材料,将聚苯乙烯等材料拒之门外;但是很多新商品房的施工方依然在使用B1、B2级的有机材料;也有少数建筑施工企业在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此外,46号文要求严格限制B2级材料的使用,但究竟如何严格限制,目前还缺乏相应的细则,而各地有关部门的解读也不尽相同。”一位聚氨酯保湿材料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对此,李建波建议,我国建设和消防主管部门应及时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出台相关细则并下发到地方,给符合政策的有机外保温材料推广“开绿灯”。
另一方面,产品国家标准执行混乱的情况长期困扰着有机保温材料的推广。“目前建筑保温材料应该执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06)这一标准,但是还有一些企业和部门在执行已作废的标准(GB8624-1997),造成了产品分类的混乱。”李建波告诉记者。他认为,我国应尽早出台新的国家标准,而且在分级上应实现与欧盟的完全接轨,既科学合理地保证使用效果,也有利于我国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出口。
针对上述问题,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兼顾安全性和节能性应该是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发展方向,而要实现这个目标,促进建筑外保温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还有待规范的管理和完善的政策来护航。**,国家应综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意见,出台系统、全面、可行的行业标准、操作规范和相关政策,让企业和管理部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科研院所和企业应加紧开发符合现代建筑需要的高性能安全环保保温材料;**后,有关部门和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将符合标准的保温材料请进来,把不符合标准的拒之门外。
林永飞也表示,在当前形势下,为充分发挥有机外保温材料的综合优势,包括聚氨酯行业在内的我国建筑外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必须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原则,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投放市场。同时他也期待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使建筑外保温材料从设计、生产、施工到应用环节都能依法有据。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完善建筑外保温材料相关标准,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要求及评价方法》、《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等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有望不久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