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节能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力争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节能产业将重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将重环保点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与利用;环保服务重点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社会化,完善提升融资、咨询、评价等服务体系。
规划还提出了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即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进出口政策;强化技术支撑;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