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连发三文,通报批评3起使用不合格钢筋事件,并对相关项目经理作出相应处罚。
据悉,此次被住建部通报批评的3个项目均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分别是中新浐灞半岛11地块项目(承建单位为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恒大名都二期1A号楼~7A号楼项目(承建单位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裕昌太阳城二期、檀香园二标段(承建单位为陕西华新建工有限公司)项目。因违规使用不合格钢筋,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住建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上述工程各项目经理作出了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早在2010年8月,西安一些建筑工地就被爆出使用“瘦身钢筋”。上述中新浐灞半岛业主代表曾向开发商提出质疑,得到的答复是楼盘没有使用“瘦身钢筋”,但业主要求开发商重新检测楼盘安全质量被拒绝,后来该楼盘开发商被西安市政府勒令停止向业主交房。相比之下,裕昌太阳城项目部对监管部门的查处结果采取了较积极的态度,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紧急通知严查不达标冷拉钢筋后,该项目部便及时对涉事钢筋进行了整改。
对于查处使用不合格钢筋的项目,不仅仅是在西安,全国都在行动。5月,住建部通报批评安徽省马鞍山市绿地世纪城项目在多栋高层住宅建设中使用不合格钢筋。对此,绿地集团马鞍山置业公司方面已表示,对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将严格组织整改,使其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批评12人,部分建筑企业和人员因违规领到了“黄牌”甚至“红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瘦身钢筋”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4月,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建材专项”行动,抽查了4个市直在建建筑工地使用的钢筋材料,严打“瘦身钢筋”。6月,安徽省工商局联合质监、建设、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始对建材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筑钢筋、水泥、砖等大宗建材商品。
其实,我国对于建筑工程项目使用钢筋早有规定。去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合格钢筋,钢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要求。今年2月,住建部会同工信部联合召开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第二次会议,确定将完成全国调研分析,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钢筋产品和工程质量。此次住建部通报处罚相关责任人,显示了其查处力度和决心,也是监管部门对使用不合格钢筋的严打严查行动进入实质性阶段的重要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