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于5月24日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财政部税政司递交了《关于调减木地板消费税的建议》中木协【2012】11号,建议相关部门能够减免木地板消费税;研究制定地板行业木材行业综合利用鼓励政策,以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200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的财税[2006]3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实木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及实木指接地板加征 5%的消费税。该税率实行6年多来,对抑制纯实木地板消费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对地板产业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面对行业减调消费税的呼声,自去年12月份以来,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走访了南浔、吴江、上海、广东等地区的30多家地板企业,针对行业低迷情况下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企业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征求了行业专家的意见,结合当前木地板行业的低迷形势,集思广益,形成了该报告。
该报告总结了我国木地板行业发展概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国内市场需求不旺,行业产品销量总体下滑;国外技术和贸易壁垒导致国内木地板出口受阻;企业税费过高,产不付出,经营举步维艰。且随着地板生产技术的提高,木地板生产已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减税势在必行。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将进一步跟进事态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到企业调研考察相关问题,反映企业呼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地板专委会也欢迎广大地板企业与协会取得联系,广泛的提出意见以及建议,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