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森林资源丰富,但由于战争、大规模的工业开发、农地用途改变以及基础建设等,近几十年来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另一方面,由于限制天然林采伐等保护政策和造林,近年来以人工林为主的森林面积有所增加。据越南政府公布的数据,森林面积1992年为920万hm2,2006年为1260万hm2,到2008年末已增至1310万hm2,森林覆盖率达38.7%。
森林面积的扩大源于政府到2010年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的“500万hm2国家造林计划”。在1310万hm2森林中,天然林1030万hm2,人工林280万hm2。根据森林法划分的各类森林面积为:特种用途林210万hm2,占森林总面积的15.7%;保护林470万hm2,占36.1%;生产林620万hm2,占48.2%。
天然林大都集中在中部高原和东南部、南部沿岸及北部沿岸地区,尤以中部高原地区**为集中,昆嵩、嘉莱及多乐5个省共分布有284万hm2天然林。人工林主要分布在东北部(82.49万hm2)、中北部(48.48万hm2)及中南部沿岸地区(30.99万hm2),而红河流域、东北部、中部高原地区及东南部造林较少。
木材生产与木材贸易
2008年越南木材生产量为356.2万m3,比2005年增加了31%。由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依据采伐配额制度限制天然林的开发,所以采伐的木材几乎都来自人工林。
越南政府为阻止因工业采伐导致的森林急剧减少,20世纪90年代将政策从开发转向保护。1990年初政府禁止了原木与锯材的出口,1997年**禁止对特种用途林的木材采伐,并对天然林的商业采伐规定了采伐配额。根据这一政策,天然林采伐从1997年的52万m3减少到2002年的30万m3,2007年又限制在15万m3。目前,采伐仅限于用材林,约占森林面积的40%。非法采伐在许多地方都有发生,所以实际上天然林采伐量比规定的要多,据格林菲尔德咨询与发展机构(GFD)2010年估算,每年约为55万~60万m3。
越南的木材家具产业近年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全国现有约1500家木材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为250万m3,其中450家企业从事出口业务。在出口的木制品中,户外家具占大部分,其他为木片及锯材等半成品。然而,对于迅速扩大的家具制造业,越南国内可提供的木材不多,为满足需求不得不依赖进口。2000年木材和林产品的进口额为1.2万美元,到2006年则高达7.16万美元,6年增加了5倍。越南的木材加工业者每年进口200万m3木材,占原料需求量的80%以上。
越南家具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国依次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和中国,6国合计占越南全部家具出口的75%。2008年美国从越南进口了价值10.64万美元的家具,其次是日本进口了3.788万美元的家具,英国进口了1.977万美元的家具。
2009年有报道称,由于越南的木材需求增加,1998-2003年转向国外的采伐每年约240万~460万m3,以后急剧增加,2006年已达1020万m3。
森林管理体制及规则
《森林保护开发法》是越南森林法律制度的核心。该法1991年制定,以后经过多次修改,2004年**后一次修改沿用至今。2005年10月10日公布了针对木材等林产品收获后的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的《林产品检查和管理规则》。
为了适应不同树种及使用权主体,《森林保护开发法》对生产林做出以下规定:**,使用天然生产林的企业制定的投资及森林管理保护生产经营计划和家族、个人制定的森林管理保护生产经营计划必须得到政府的同意;人工生产林的使用权人被要求制定森林经营计划;对人工生产林的采伐,如果是使用权人培育的可以自由采伐,但如果是国家培育的,使用权人在得到政府的许可后方可采伐,无论哪一种情况,采伐的木材都可以在市场销售。其次,采伐者有再造林的义务。
《林产品检查和管理规则》对木材等林产品的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作出了规定,要求持有统一的文件并接受检查。木材运输要求有销售申请书、县森林保护局的证明、木材记录或名单,此外,木材上必须有护林员刻的标记。
非法采伐及非法木材流通
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森林生产局的正式资料,2005-2009年期间,共报告非法采伐4.1万件,采伐森林2.5396万hm2。由于对采伐监察严格,非法采伐报告和受害面积均有所减少,但有研究报告显示,随着越南加工工业的迅速发展,从老挝和柬埔寨等周边国家进口了不少非法采伐的木材。尤其是老挝虽然禁止原木出口,但还是有原木和锯材通过老挝南部进入越南中部。大多数情况下,老挝的木材是以越南支援公共开发为交换,或是返还公共债务为目的进行的交易。
2009年有研究显示,根据越南实际木材需求与国内木材(越南木材行情报价,越南木材厂商名录)供给及合法木材进口之差,推算出非法采伐木材的进口量约占48%。但也有报告称,估计木材进口量的16%~17%是非法的,虽然在比例上有所减少,但在数量上一直是增加的。
防止非法采伐所做的努力
作为国家政策,越南一直努力推进森林认证,特别是FSC(FSC木材行情报价,FSC木材厂商名录)认证。越南在2006-2020林业发展战略中提出了雄心勃勃的目标,即“30%的生产林取得认证”。截至2009年,越南已有193家企业取得FSC认证。相比泰国37家、马来西亚105家、印尼130家,越南取得的FSC认证**多,但几乎都是COC认证,而取得森林管理认证的只有归仁造林公司一家。
2007年以来,越南政府及欧洲委员会为了确认向欧盟出口的越南木制品的合法性,经过多次协商,就行动计划达成一致。2010年3月,欧盟森林执法、施政与贸易(FLEGT)越南工作小组成立,对与FLEGT及林产品贸易有关的国际协议和国内规定等进行了调整。但未涉及越南与欧盟的协议形式、范围及内容,对要求出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合法性证明还未形成一个具体完整的体系。越南的行政、木材工业及NGO为促进越南木材的可持续利用,向国际市场表示越南工业会考虑环境问题,FLEGT积极地抓住了这一机会。
美国修改的《雷斯法案》于2010年4月1日正式生效,这对40%以上的木制品出口美国的越南木材工业有很大影响。但是,由于原产地证明和出口美国的货物海关申报格式等均未确定,越南还未提出工业界具体的应对措施,木材家具业也感到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