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灯具(包括舞台灯、户外灯、LED灯等)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了5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样品,有2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7-2005《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15-2000《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217-2008《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2-2008《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 7000.207-2008《灯具 第2-7部分:特殊要求 庭园用可移式灯具》、GB 16844《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要求》、GB/T 1726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CEL—005《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GB/T 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 性能要求》、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等标志(安全)、互换性、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灯头温升、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显色指数、开关次数、标志(性能)、功率因数等项目进行检验。
经检验,标称广州市雅江光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一批次为舞台灯(号型规格为YG-LED307 生产日期/批号为 2011-09-15),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另外一批次为投光灯(号型规格为YG-LED321W 生产日期/批号为2011-11-07),耐热、耐火和耐电痕项目不合格。
此外,标称广州亮美集灯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亮美集” 连续式洗墙灯(号型规格为C1004生产日期/批号为2011-12-03),外部接线(截面积)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