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国商务部昨日晚间证实美国、欧盟、日本将对世贸组织(WTO)就中国稀土、钨、钼等原材料出口限制提起诉讼,中国已收到来自三方的磋商请求。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认为,此前WTO针对中国稀土以及其他9种原材料的裁决对中国较为不利,但原材料产品出口政策目前尚未决定是否调整。
商务部昨日收到美日欧发出的磋商请求
商务部表示,昨日中国收到美国、欧盟、日本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的有关稀土、钨、钼的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请求。
继欧盟2009年就稀土问题向WTO起诉中国之后,美国、日本也在稀土问题上向中国发难,此次三方联合,还扩大了针对范围,除了以往引起广泛关注的稀土,还有钨、钼等原材料。
一名稀土公司的高管向媒体透露,对美日欧就中国限制稀土出口问题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业内早有准备。前几天工信部已经召集稀土企业来京开会,讨论应对措施。他较为乐观的认为,美日欧的诉讼不一定会赢,即便是在WTO上失败,工信部、发改委及商务部也会采取其他措施。
他还提到,去年企业大量的稀土出口配额都没用完,因为稀土价格在高位,而海外需求减少,因此并不是中国限制出口的问题。
商务部表示,中方此前就有关原材料产品出口政策与各方一直保持着沟通和接触,多次强调中方政策目标是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无意通过扭曲贸易的方式保护国内产业。
商务部称WTO此前就稀土的终裁不利中国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表示,2月22日WTO已对此前欧盟提出的诉讼做出了终裁决定,认定中国在稀土出口政策方面违反WTO承诺和相关规定。“这一裁定对中国不太有利,这次的诉讼结果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李成钢称,由于入世时中国签订的《入世议定书》中承诺,不再对议定书中附件没有列举的产品征收出口税,而稀土也的确不在附件列举的84个税号之中,WTO据此认为,中国对稀土征收出口税违反了此前的承诺。
此外,对稀土进行出口配额限制也是上一轮诉讼争论的焦点。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规定,除了关税和相关费用之外,成员国原则上不能采用配额、许可证等方式对进出口进行数量限制,但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条款。
李成钢介绍,援引例外条款需要证明中国符合相关条件,由于中国**终未能成功举证,导致WTO终裁对中国十分不利。
对于此次诉讼中国胜诉几何,李成钢并没有给出确定答案。但他给出一个数据,称统计发现,上诉WTO的案件中,被告能够全身而退的概率只有15%。
原材料产品出口政策目前尚未决定是否调整
奥巴马近来对中国态度趋于强硬。2月末,奥巴马签署了成立贸易稽查中心的行政指令,这一中心被认为是针对中国等国家而特意创建的。
李成钢认为,美国在此时提起诉讼,和奥巴马面临的政治选举进入较为白热化的状态有关。
李成钢称,和欧盟经过三年时间的诉讼,中国对原材料产品出口管理办法也有了一些思考,相关政策未来将根据需要来决定是否被进行调整,但目前尚无调整的清晰思路。
除稀土外,美欧和墨西哥之前指称中国限制了九种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原材料的出口,WTO裁决称:“中国必须马上降低出口关税,并解除出口限额,以符合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认为此次的诉讼内容和此前针对9种原材料的诉讼差不多,因此形势不是很有利,但是另一方面WTO也可能考虑到稀土这种原材料的特殊性,以及国内对稀土的管理政策也相当严格,因此也不排除有不同的结果。
他进一步指出,如果中国败诉,可能将在合理的时间内,不得不调整出口配额、出口税收等措施。但是也有观点认为稀土出口控制对国内稀土整治来讲没有大的影响,保护稀土战略资源还是从国内采探管理、收取资源税、环境税和重量控制入手。因此即使在出口限制方面输掉,中国对稀土的管理也只是少了出口限制这个途径,整体来讲没太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