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商局对福州和泉州两个地区32家经销单位销售的50个热轧钢筋样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其中6个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2%。
本次重点对热轧钢筋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尺寸偏差、重量偏差、化学成分(碳、硅、锰、磷、硫、铬、钼、镍、铜、钒)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验,不合格样品存在主要问题有:重量偏差超标、力学性能不合格、尺寸偏差超标和涉嫌假冒产品四个方面。其中,福州益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由江苏永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Y•X”牌,批号为“100319”,规格为“φ10mm”,型号为“HRB335”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其重量偏差实测值为-25%,严重低于国家强制标准**低限量(-7%)的要求,影响钢筋内径尺寸,使钢筋的横截面积减小,严重影响了钢筋混凝土强度,导致其力学性能亦不合格。
惠安县顺祥建材制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由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金”牌,批号为“11-090544”,规格为“φ8.0mm”,型号为 “HPB235”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其尺寸偏差(直径**大偏差和不圆度**大偏差)超标,使用中会降低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握固力,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属于不合格产品。
抽检中还发现,福州八达贸易有限公司和福州众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规格为“φ14mm(直条)”、型号为“HRB335”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抽样时样品无标牌。检验结果:2个样品质量不合格,均为涉嫌假冒样品。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热轧钢筋时,应购买大型**企业生产的优质产品,并到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建材市场购买。一定要查看该商品原厂的质量证明书以及合格证等,了解生产企业是否正式取得生产许可证。要看钢筋本身是否有裂纹等缺陷,是否按规定轧上了牌号标志。 此外,要及时索取发票,在使用前也应该请有资质的单位对该批产品进行抽检,防止“瘦身钢筋”,确保建筑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