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22日通报2011年第四季度家用燃气灶具质量监测结果,37组样品中,33组合格,合格率为89.2%。
本次共抽查了合肥、芜湖、铜陵、滁州、宣城五市20个经销单位的37组家用燃气灶具。涉及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等4个省的26家生产企业。从检验结果来看,4组不合格,生产企业涉及中山市樱雪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吉诺尔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洪发电器燃具有限公司、中山市奥田电器有限公司等企。
本次抽检不合格项目为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燃气导管、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熄火保护装置,是当灶具火焰被风、汤水等原因意外熄灭时,熄火保护装置就会自动关闭气源,这样就不会通过燃气灶引起燃气泄漏,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有效保证人身财产安全。燃气导管是为了确保燃气灶具安装和使用的可靠性,防止漏气事故发生,国标中明确规定了燃气进气管的形状、尺寸和标记要求,而且把它作为强制性条款。进气管太细或者连接软管插入深度不够,在使用过程中,连接管很可能脱落,产生漏气。
安徽省工商局表示,将责成相关地方工商局依法查处本次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并监督经营者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