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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热水**加盟”投诉持续升温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日期:2012-02-21 08:49:59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当前的“电热水**加盟”代理模式,极有可能是“加盟—代工—回收”模式的“升级版”,但运作方式更严谨、合同制定更周密。投资者发现上当后,利益难以得到有力维护。

2011年12月13日,31岁的湖南人陈某赶到湖北武汉中天宏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天宏达),讨还1.58万元的电热水**加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洪山区关山工商所内,当工商人员调解时,因武汉中天宏达业务员杨某不肯全额退款,陈某一气之下挥刀将其砍伤。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以来,湖北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热线和湖北工商12315热线接到此类的投诉急剧增加,几乎天天都有。虽经当地媒体多次曝光,电热水**加盟纠纷仍在不断发生,各职能部门也颇感棘手。

发财不成反伤人

去年9月天气转凉以来,一些地方报纸和电视台纷纷刊播一则电热水**的广告,将电热水**的市场前景渲染得极具诱惑力,并承诺诸多售后服务。广告引起不少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其中就包括怀揣着致富梦想的陈某。

去年11月,他根据广告找到了代理该电热水**的公司——武汉中天宏达签订代理合同,交了1.58万元,带着30件产品回到了湖南。但是,陈某很快发现,该电热水**出现了很多问题:耗电量大、出水量小,无法如广告中所说的“1秒钟加热”。自加盟后,一个电热水**也没卖出去。随后,陈某来到武汉,要求武汉中天宏达退款。交涉中,对方告诉他,他先前所交的1.58万元并非购货款,而是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能退,按合同约定,只能在后续进货中返还。” 返还标准为每进2万元货返还1000元。按照这一标准,他需要再进30多万元的货,才能返还1.58万元保证金。

陈某认为,这份合同是事先设计好的陷阱。当天,他向洪山区关山工商所投诉。武汉中天宏达业务员杨某,被老板指派前往工商所与陈某协商。在工商人员调解中,陈某要求全额退款,杨某则以合同为依据拒绝。陈某一气之下跑到门外找来一把菜刀,将杨某砍伤。目前,陈某已被洪山警方刑拘。

现在,杨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他的右手受伤较重,脸部、腿部也多处受伤。回忆起当时的一幕,杨某仍感到后怕。他表示,公司开展电热水**加盟代理业务后,经常与客户发生纠纷。经过这次血光之灾,他不想再做下去了。

究竟是不是合同陷阱?

陈某的遭遇并非个例。据记者调查了解,自去年来,湖北省“电热水**加盟”纷争四起,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与广告严重不符。

2011年11月中旬,本报记者和当地多家媒体接到多名外省农民的投诉电话,被投诉的公司中就有武汉中天宏达。其中,四川农民刘某向该公司交了2.58万元,记者曾陪他前往该公司试图讨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但**终未果。刘某曾邀约朋友,准备将该公司老板强行带往四川,被记者及时劝阻。

据悉,在武汉,并非只有中天宏达一家公司从事电热水**加盟招商。去年11月下旬,当地发行量**大的《楚天都市报》记者曾协助4名外省农民,前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内的一家公司,讨回部分加盟费。据该报报道,近两个月来,该报热线几乎每天都会接到有关“电热水**加盟”的投诉,投诉者大多为外省农民。仅去年12月22日一天,该报热线便接到5起投诉。

而来自武汉工商12315热线的统计数据显示,近期,平均每天有20起“电热水**加盟”相关投诉。

据了解,这些投诉的焦点基本都集中在合同履约保证金和产品质量两个方面。一名山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某公司签订合同的加盟者韩某告诉记者,在签订合同时,招商业务员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解释为购货款,直到他们要求退款时,对方才告知此款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退还。与此同时,这些公司提供的电热水**的质量,与广告宣传严重不符,在当地根本卖不出去。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洪山区珞喻路马家庄的武汉中天宏达采访。针对陈某所说的“合同陷阱”,该公司负责人赵某说,武汉中天宏达是一家正规合法的公司,不存在加盟骗局;所销售的产品也都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证照,经得起检验;而且,公司与客户都签订了正规合同。

记者发现,该公司的宣传单上有“水**一开,无需等待,1秒热水自然来”的广告语。然而,记者请业务员现场演示,结果过了大约1分钟,水**中才有热水流出。

监管难点究竟在哪?

面对如此密集发生的纠纷和投诉,我们不禁要问,有关职能部门为何不能加强监管呢?

记者曾陪同几拨加盟者前往工商部门求助,得到的答复是:涉事公司注册手续齐全,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工商部门没有强制介入的理由,只能组织双方协调。事实上,此类纠纷**后往往以招商公司退还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了结,而加盟者一般都会承担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元的损失。

公安部门也表示,就加盟代理的过程和书证看,这些纠纷是典型的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警方很难立案查处。

记者从接触的几起投诉中发现,从事“电热水**加盟”的公司,有的曾开展过“加盟—代工—回收”模式的业务。比如通过招商加盟,公司提供原料,加盟者代加工,然后公司回收产品。后来的事实证明,该模式很多为骗局,不少媒体曾多次予以曝光,武汉硚口警方也曾对一家涉案数额较大的此类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执法部门也坦言,追根溯源,当前的“电热水**加盟”代理模式,极有可能是“加盟—代工—回收”模式的“升级版”,但运作方式更严谨、合同制定更周密。投资者发现上当后,利益难以得到有力维护。

武汉大学法学院相关专家表示,就单个案例看,“电热水**加盟”纠纷的确具备合同纠纷的特点,工商、公安部门介入的理由并不充分。但当同类纠纷反复出现、且引发不良社会影响时,职能部门应该加大监管防范力度。比如加强公司审查、发布行业警告、调查可疑公司的市场上下源头等,从法规完善方面积极作为。另外,执法部门和法学专家同时提醒,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时,要尽可能全面考察项目的可信度和可行性。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仔细看清条款,规避投资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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