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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质量安全将由制造商全权负责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日期:2012-02-10 14:42:44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指导意见还要求制造单位密切跟踪在用电梯的运行情况,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通报使用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存在重大隐患由于使用单位原因无法整改的,制造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依法查处。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日前下发指导意见,提出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这份指导意见指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制造单位对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

根据这份指导意见,电梯制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维保等活动结束后进行校验、调试和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同时,制造单位要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零部件储备,制订有效的技术方案,及时排除电梯突发故障,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此外,制造单位还必须协助和配合电梯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公共交通场所的实际情况,向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提出电梯安全的建议和意见。

指导意见还要求制造单位密切跟踪在用电梯的运行情况,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通报使用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存在重大隐患由于使用单位原因无法整改的,制造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依法查处。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对电梯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针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使用负荷重、运行时间长、客流集中等特殊情况,质监部门要求运营单位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电梯每日开启时应进行试运转,并增加维护保养次数,加强安全值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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