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雷斯法案》规定,凡出口到美国的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木浆与纸、木家具等林产品,必须标明木材的种类和来源,否则美国将拒绝这些产品进入;同时,该法案还要求标注使用植物种类的拉丁名、数量和尺寸以及价值。
该法案自去年9月实施后对我国家具出口美国产生很大的影响。随着国际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木材产品提出新的环境要求;近期欧盟出台的《原产国标签法》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FSC身份证,要求企业追踪其木材的采伐源头,并对原材料的环保性能作了严格要求,该政策将于2013年3月3日生效。
值得关注的是,在林产品供应国中,印度尼西亚也开始出台相应的政策以确保出口木材来源的合法性。上述法律的实施,使得国内家具行业大量中小企业将不得不寻找有资质的供应商,或者增加成本进行原产地认证。家具生产出口企业的成本与经营风险大增。
家具市场竞争力不足 品牌建设严重滞后
我国家具生产多数以代工生产为主,其优势在于相对较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弊端在于缺乏自主的质量标准体系、原创性的产品设计和有竞争力的品牌。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小家具品牌有数万个,但至今尚无统领行业的领导型品牌。不少家具生产企业重制造、轻设计,同质化严重,差异化程度低,因此出口家具存在档次不高、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极大差距,直接影响了我国家具企业的国际地位。
而前期央视曝光家具厂商’达芬奇’为假洋品牌及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事件,折射出在目前国内家具制造中小企业众多、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家具业标准执行力度不严等现状。中国家具在品牌建设和产品研发等核心竞争力上的落后不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影响我国家具出口长远发展。
为此建议:一是鼓励企业努力提高自有品牌产品的质量,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家具出口核心竞争力;二是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与内销市场,降低对美欧等发达市场的依赖程度,同时调整经营战略,将’外销’和’内需’并重发展,积极探索国内市场需求;三是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关注对欧美出口变化及相关市场政策变动迹象,通过建立贸易保护政策与技术壁垒预警机制,帮助企业了解并及时应对国外贸易壁垒。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遭遇劳动力成本快速上涨、人民币持续升值、融资成本急剧的制约;同时,用电、环保以及社会公益(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出也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各种生产要素成本过快上涨导致家具企业不堪负重,生产经营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