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质监局公布了对太阳能热水器、阀门、金属门和采暖散热器4种产品的监督抽查情况。结果表明,在抽查的全省14个地区、154家企业生产的154批次产品中,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44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3.5%。特别是抽查沈阳、大连等8个地区、19家太阳能热水器企业生产的19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9批次,抽样合格率为100%。
阀门产品实物质量有所提高。本次抽查了大连、鞍山等7个地区、30家阀门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9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6.7%,不合格项目为阀体壁厚。阀体壁厚不合格易造成壳体开裂,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二是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生产设备简陋,阀门铸造生产技术和加工工艺不成熟。大连长兴岛龙泉阀门厂在2010年和本年度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两年不合格。
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有所下降。本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2 个地区、64家采暖散热器生产企业的64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57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9.1%,不合格项目为散热量、中心距、螺纹精度、外形尺寸和**小壁厚。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企业生产工艺不合理,加工制作精度和工序要求不规范。
辽宁省质监局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严重、拒绝整改的,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不合格企业档案,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使其切实承担起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