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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采暖季 “热改”推进几多忧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日期:2011-10-26 10:51:30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为了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热改带来的实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今年起,北方供暖地区供热计量收费比例低于30%的城市不得申报任何奖项。对已经获得荣誉而热改不合要求的,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这些奖项。

11月将至,我国北方供热采暖即将拉开大幕。每到供暖时节,都会有一车车的煤炭、燃油从产地长途跋涉,送进城市星罗密布的锅炉房中,其能源消耗量高达每年1.5亿多吨标准煤,占到我国北方地区建筑能耗的50%以上,大大高于同等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水平。

6年前,原建设部等国务院8部委曾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这项改革核心内容是施行供热计量收费,用多少热花多少钱,改变以往按面积收费的粗放模式。这样能让老百姓按需用热、节约能源,从而减少闲置热能造成的资源浪费。

6年后,被称为“热改”的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已经在我国北方开展得如火如荼,相关行业展会、产品革新层出不穷,各地政府也纷纷发文支持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近期举行的一次经验交流会上曾举例,河北省唐山市在实行热计量收费后,仅两个采暖季就减少全市居民热费支出600多万元。然而,当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不应忽视,不少地方热改的推进仍然阻力重重。

李逵李鬼市场共存

“十一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委,不断完善供热计量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截至2010年年底,北方采暖地区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的地级以上城市达到80个,累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达到3.17亿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的节能节费效果已经初显。

在这一期间,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82亿平方米,超过国务院下达的1.5亿平方米任务。但是,不装表、装“假”表、不收费、“假”收费等突出问题在许多地方制约着“热改”的脚步。

据记者了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地有关规定,新建住宅必须安装热计量收费表,但是,在2008年至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的11亿平方米住宅建筑中,实际安装计量表的面积只有4.6亿平方米,仅占42%。“不装表”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与“不装表”相比,为了应付验收而“装假表” 的情况,在许多地区更为普遍,质量不合格的、容易损坏的、没有通过国家检测的热计量表充斥着市场。山东省某热改试点城市,去年供暖季结束后,当地居民并没有享受到供热计量带来的政策优惠。对此,当地供热主管部门表示,试点的热计量表6成有质量问题,导致去年的热计量成了一笔糊涂账。

北京市某供热计量设备生产企业老总曾对记者坦言:“你到了那些地方,根本没法和当地企业竞争。为什么?就因为人家直接是生产假表、次表的,你拿好表过去,投标时价格必然比他们高。再加上一些政府的地方保护,使供热计量这个市场越来越浑浊。”另据记者所知,在某些地方,没有质量保证的热计量表甚至可以进入当地的产品推荐名录,这种行为不仅为腐败提供了温床,同时还严重损害了百姓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那么,如果安装了供热计量表,且质量合格之后,供热计量工作是否就做到位了呢?新疆某市热计量表安装面积为1450万平方米,而实现计量收费的仅有126万平方米。山西某市热计量表安装面积为 1000万平方米,而实现计量收费面积为100多万平方米。这种“装表不用”的情况,使大量已经安装的合格的供热计量表闲置,成为摆设,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五类因素制约改革推广

对于热改中遇到的种种困难,陶夏新、支建华、杜德志3位全国政协委员,就制约我国热改的因素进行了归纳。

一是采暖用户居民对供热改革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北方城市还处在分户供热计量收费的试验阶段,许多地区还在实行传统的“单位包费、福利供热”体制,供暖费仍以单位福利的方式直接补给供热企业。供暖公司由于按用户采暖面积收取定额的费用,即使用户不使用,供暖公司也不会停止供暖,更不会少收或免收供暖费,使采暖用户对供热改革没有积极性。

二是供热单位对分户供热计量积极性不高。部分城市购买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及其连接附件,需要供热单位自己“掏腰包”,而且分户计量必然会使供热企业到手的热费收入下降,并增加了供热费结算工作量,使得供热单位不愿意做这种费力不讨好、花钱又赔本的“傻”事儿。换言之,居民“剩余”的“包烧费”都装进了供热单位的口袋,但是老百姓却没有得到实惠,这也是供热采暖费“暗补”政策的弊端之一。

三是供热计量改造资金不足,一次性投资很大。分户计量用多少热,花多少钱,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但推动这项工作的供热部门又缺乏积极性,只有政府有关部门能打破这种僵持局面,但是若在短时间内进行大面积改造,地方政府和供热单位的资金又难以承受。

此外,计费办法尚存不足、热计量设备质量参差不齐这两大因素,也制约着热改工作的推进。

资金困难不应再成借口

在热改工作推进的6年中,记者曾多次听到各地资金困难的声音,这种现象在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上尤为突出。这些改造不仅工程量大,资金由谁负担的问题也十分棘手,在客观上为推进热改增加了难度。

为此,今年6月9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暨部分省市节能改造工作协议签字仪式”,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快建立以市场融资为基础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完善“以奖代补”办法,按照严寒地区每平方米55 元、寒冷地区每平方米45元的标准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应积极安排配套资金;要大力推进市场化融资,突出热力企业、节能服务公司的主体地位,不断拓宽改造资金来源。要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明确责任,签订省部级协议,中央与地方形成工作合力;注重突出重点,狠抓重点市县“节能暖房”工程,实现“以点带面”;注重统筹协调,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相结合,使政策效应**大化;注重改革创新,加快热改,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在此之前,不少地方政府便纷纷出台政策,着力破解热改的资金难题。2010年,石家庄市政府从市财政拿出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使得改造步伐明显加快。唐山市采取政府出资、市场融资、企业投入、居民承担、银行贷款等方式,积极筹集改造资金。由政府承担住宅墙体、屋面等公共部位的改造费用,群众承担门窗散热器等私有部位的改造费用,供热企业承担室内外管网、换热站等部位的改造费用。对具备融资条件的小区,灵活采取“整体拆除改造、部分拆除改造、扩容改造、搬迁改造”等改造方式,通过市场筹集改造资金,破解资金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深入热改有赖政府力挺

为了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热改带来的实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今年起,北方供暖地区供热计量收费比例低于30%的城市不得申报任何奖项。对已经获得荣誉而热改不合要求的,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这些奖项。

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近期内开展针对热计量的3项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不同的惩处措施。对装了假表、死表或者装了没有按照国标检验合格的表的地方进行通报。同时对采购表的单位、开发企业进行处罚。今年年底,还将开展针对供热计量收费的专项检查,对于那些装了表,出台了政策,却不依据执行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向社会公布名单。

在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将重点推进5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机制。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必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装表与收费的衔接机制、价格激励机制、法规保障机制。二是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三是开展能耗统计,逐步实现定额管理。今年将在部分省市开展供热能耗管理和数据传输试点工作,为供热定额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和依据。四是实施老旧供热系统节能和计量改造。各地要结合供热计量收费,对供热系统进行调控和计量改造,有步骤地对老旧管网进行节能改造,以热力站为单位进行供热计量收费。五是扎实做好“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各地要将改造目标进一步分解到项目上,确保将改造任务落到实处。未开展热改的市、县,下一年度不得被列入“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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